日清帝逊位,既从属于断代史清史学科,也从属于中国近代史学科。随着传统史叙事体系在上个世纪年代大体臻于成熟,最近十年的国内晚清史研究明显加强了对晚清政局与人物、晚清政局与列强关系、晚清满汉关系及晚清制度史的研究,呈现出回归清史学科的趋向。但另一方面晚清史研究也存在一些不平衡性,一个新的的晚清史学科体系尚有待建立,且任重道远。
晚清史起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迄于1912年2月12日清帝逊位,既从属于断代史清史学科,也从属于中国近代史学科。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判断,晚清史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完全归属于中国近代史学科,并构建起完整的“三次”“八大事件”的史叙事体系。随着这一史叙事体系在20世纪90年代臻于成熟,晚清史在进入21世纪之后明显呈现回归清史学科的趋向。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本文拟对最近10年(2009-2018)的国内晚清史研究做一鸟瞰,以窥一斑。
政局与人物研究,始终是史中的一个核心内容。自1840年鸦片战争和1850-1864年太平农民战争以来,受内忧外患的冲击,清朝政局发生急剧变动。最近十年,学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多有一些新的探索。
在道咸政局研究中,有的对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清“重治吸食”禁烟政策重新做了考察和评价,指出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得到有力贯彻,禁烟运动也因此逐渐形成“明禁暗弛”的局面,从实施效果看,主张用死刑对付吸食者的并不完全可取,而反对“将食烟之人拟以”,主张慎刑并以“常例治之”的看有一定合。有的通过对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失事官员责任追究的考察,透视清朝中央的战后反应及在追责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督抚之间的矛盾,指出鸦片战争结束后清对战败责任所进行的和法律追究,目的是要强化固有的性,以直接当事人责任追究方式来战败的后果,寻找,并由此重申和坚守国家之根本,将对战败的反思转变成对具体责任人的评判。而承担责任的地方官员,对一场力量悬殊的中外战争中职守责任的理解则与朝廷存在差异,他们更关注如何应对战后外部的压力和复杂的局面,要求朝廷能做一些变通。在责任追究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所表现出的这一矛盾,实质便是根本之守与应时之变的冲突。沈渭滨的专著探讨了鸦片战争前夕的鸦片问题如何从中国内政演变成中英之间的两国战争,提出许多新见解。张宏杰的著作《给曾国藩算算账:一个清代的收与支(京官时期)》对曾国藩京官时期及与曾国藩同时代或稍晚时代的一些官员的收支和生活状况所做的考察,为我们观察这一时期清朝官员群体经济生活特点及财政制度、潜规则,提供了感性认识。
对于太平期间清朝政局的演变,有的对清廷和湘军集团在筹建长江水师过程中在水师统帅人员的调配任用、饷需和船炮军械的购置管理诸方面所展开的争夺做了考察,认为清廷虽在争夺中占据上风,但长江水师采用经制的体制,导致其迅速衰弱,中国海军近代化的历程也因此被延误。有的通过对1860年7月至1861年5月曾国藩于安徽所设祁门大营的考察,晚清省区军事化加强,地方坐大,“勇营”正规军化,国家下移,内轻外重格局,满汉变迁局面的形成。有的对咸丰朝重臣肃顺做了重新评价,认为面对当时每下愈况的时风、政风,肃顺在咸丰帝支持下,果断敢为,了本朝家法的,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当时的风气。引发重大关注的耆英、柏葰之死,并非出于肃顺的挟私报复,而是清高层的共同决定。肃顺是咸丰的臣子,受到咸丰倚重,但肃顺树敌过多,特别是长期与懿贵妃结怨,加之咸丰帝临终安排失当,肃顺最终在皇权漩涡中成为品。龙盛运的著作对咸丰朝太平农民起义的清军江南大营做了专题研究,内容涉及江南大营的将帅、兵勇与粮饷、战争与战略,由此江南大营这一经制军主力失败的原因,指出虽然江南大营时期向荣及一些官僚采取了一些措施,试图转变不利形势,但治标不治本,在组织、管理、兵源补额、粮饷筹措与发放等一系列问题上,仍旧把陈规旧套视为不容改变的祖成法,思想,生活,最终导致江南大营的两次大败;江南大营的从为湘军的崛起提供了借鉴和机会。
在咸同政局与人物研究领域,学界加强了对湘淮系集团之外问题的研究。如有的对咸同之际两宫太后的理政、听政与垂帘进行考证,认为学界所谓慈禧太后三次垂帘听政的说法不准确,至迟在同治九年六月,两宫太后召见大臣时即已不再垂帘;听政的地点除了养心殿的明殿或东暖阁,后来又有养心殿西暖阁、乾清宫西暖阁、西苑勤政殿的东暖阁、颐和园仁寿殿之北楹。严格说来,慈禧共有三次听政或训政,其中只有第一次是垂帘。顾建娣的专著《吴棠与咸同政局》对以往不被关注的封疆大吏吴棠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认为吴棠是咸同“中兴”时期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其鼎盛时期,以漕运总督所有江北文、武各员及军务、地方一切事宜,掌控着淮安、扬州、徐州诸府,在曾国藩、李鸿章因太平军和捻军而总督两江或巡抚江苏之时,吴棠成为清廷在江苏境内与湘淮集团抗衡的地方。吴棠与曾国藩、李鸿章、左棠等人的关系,体现了清廷与地方实力派之间争夺地方的复杂关系;吴棠得到朝廷青睐,一定程度源于朝廷视吴棠为牵制曾、李的一个筹码。崔珉的论著通过对清为太平而设立的“团练大臣”和“督办团练大臣”的考察,具体咸同之际代表中央的“督办团练大臣”与地方官员之间的事权之争,以及这一事权之争背后隐含的官员与绅士、外省与本省之间的竞争。张研的著作则以同治年间广宁知县杜凤治日记为案例,生动再现和分析了清代知县对乡村的控制。
在同光政局研究领域,围绕清朝中央朝政,有的通过考察慈禧太后垂帘听政、训政、归政三个阶段奏折的不同处理方式,清朝高层的分配及影响。有的重新考证这一时期北洋海军军费遭挪用问题,对以往认为慈禧太后修建颐和园工程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海防经费,进而严重影响了北洋海军发展的观点加以修正,指出颐和园工程经费约为8145148两,主要出自海军衙门经费和总理衙门经费,分别为7375148两和770000两,而“挪用”的海防专款数额不会超过668265两;颐和园工程与北洋海军虽无直接关联,但清挪用大量海军衙门经费、总理衙门经费修建颐和园而非补贴北洋海防建设,显然不利北洋海军的发展。有的还对1875—1894年间北洋收存海防经费的挪用问题做了考察,指出在这20年里李鸿章因种种原因共挪用海防经费842875两,相对于北洋海防经费4321万余两来说,仅占1.9%,无需过于苛求。有的通过比对《随手登记档》、《清实录》、《军机处录副奏折》等档案文献,对光绪帝亲政前的习批奏折做了探析,认为光绪帝在亲政前5年,就开始用朱笔批示奏折。朱批内容,反映了光绪帝早年的教育实况,也提示着日后他思想的部分源头。
对于同光时期湘淮系的研究,学界出版了三部相关专著。徐锋华的著作考察了李鸿章1862年率淮军东下成功抵御太平军进攻,作为上海地方官开展的各项除旧迎新活动,李鸿章崛起与近代上海社会的关系及其对上海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所产生的积极影响。邱涛的著作研究了同光年间湘淮分野与晚清格局变迁之间的关系,认为清廷通过“扶淮抑湘”到“湘淮互制”,确立了“湘淮分立”的调控径,与湘淮集团在行政人事、财政税收、军队控制、司法外交等问题上展开激烈争夺。清廷与湘淮集团博弈的结果,导致湘淮集团由同治元年的全盛时期逐步进入光绪二十一年之后的全面衰落状态,并最终呈现地方实力集团从湘淮集团向北洋集团转换的格局。董丛林与徐建平的合著分三个阶段,考察了清季北洋的崛起过程及其差异和特征,并探讨了北洋崛起对直隶社会变动的影响和作用。
此外,王维江的著作对同光年间著名派系“派”的主张和功过及与清廷各派的关系做了综合考察,反对将“派”归入朝廷内特定的派别,认为派不是一个派别或团体,不是朝廷中党争的工具,只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文化现象。汤仁泽的著作将同光年间经办外交和洋务的“”的重要人物崇厚放在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中,重新做了考察和评价,指出“崇厚遇上了‘渐图自强’、实现近代化的关键时期,他有效地把握住向学习的机遇,做过一些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事,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潮流,其作用也应肯定”。“从崇厚的个案中,可看出中国近代化初期的坎坷和艰辛,可认清当时的列强对中国侵略和的及本质,寻求的历史教训,也能给今人提供一些有益的。”
在中日甲午战争与人物研究领域,学界也对相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探讨。如关于中日甲午战争赔款问题,尽管中日《马关条约》为2亿两,但对于日本在战争中消耗的实际军费开支、中国的实际支付、日本实际接收等,中日学者之间一向存在较大分歧。蒋立文通过对中日两国现存的相关档案文献和主要论著进行分析考释,同时结合战争前后与赔款有关的几种货币兑换关系,并综合考虑战争前后日元的币值变动,以及日元与中国库平银、英镑之间的比价关系,对甲午战争赔款数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实际支出的军费总数不超过1.25亿日元,而清的实际支付,陆续折换成日金,却总计达3.5836亿日元;日本从中国的资金高达2.3336亿日元,是当时日本全国年度财政总收入的3倍。在人物研究方面,尚小明为甲午战败后长期受谤于的洪述祖辩诬,认为各种关于洪述祖甲午“丑史”的记述都是不实的。甲午期间的洪述祖虽然只是个不起眼的物,但其对时局的认识颇有眼光,其颇有值得深思之处,不能因其所为多为人所不齿便忽略乃至扭曲他在甲午期间的表现。又如传统观点认为甲午战争标志洋务运动的终结,荣通过对1895年5月互换马关条约之后清朝执政集团内部关于问题的大讨论及津芦铁修筑过程的考察,提出相反观点,指出洋务运动在甲午战后并没有停止,而是再启。
在戊戌变法与人物研究领域,茅海建、马忠文和贾小叶三位学者的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其中,茅海建的《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一书,就康有为所著《我史》从甲午(1894年)至戊戌(1898年)的5年记录,逐条进行厘订,鉴别,重新厘清史实,并对康有为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为读者了以往许多似是而非的说法,也为研究者正确地使用《我史》乃至其他戊戌变法史料奠定了的基础。他的另外三部著作《戊戌变法史事考初集》、《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和《戊戌变法的另面:“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系为论文结集,收录作者21篇专题论文;这些专题研究以详实的史料、精深的考据,展现了康、梁及其之外的众多历史人物与戊戌维新运动的关系。马忠文利用相关档案和文献资料,分别就戊戌时期李盛铎与康、梁之间的关系,张荫桓、翁同龢与戊戌年康有为进用之间的关系,翁同龢开缺前的倾向,维新志士王照的“自首”问题,张荫桓与英德续借款,戊戌后袁世凯的境遇,甲午至庚子时期荣禄与晚清政局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戊戌维新时期人物研究多有补证。贾小叶就戊戌前后“康党”的流变与戊戌政局的关系做了系统考察,指出造成“康党”与其他离合转变的关键在于“康党”有着与其他变法派不尽相同的学术思想、变论和结党做派,且影响延及己亥政争。此外,陈忠平的论文利用在新发现的档案、碑文等资料,对保皇会在的创建人、诞生地、分会总数、会员构成和主要活动等做了有益的订正和补充。桑兵对康梁并称的缘起与流变做了考察和分析,指出尽管梁启超不喜欢康梁并称,却不得不一直在康有为的身影之下。
在庚子事变与人物研究领域,相关学者在以往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新的探索。如有的学者利用中、日、英档案史料,对庚子事变中肃王府的战斗做了重新考察,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在这场战斗中荣禄系严格遵照慈禧意旨指挥,并非假攻,而是真打,战斗异常激烈,但这些战斗均服从并服务于慈禧“以战逼和”的决策及其变化,因此严重影响到清军进攻的线和效率。此外,之役具有城市街垒攻坚战的特点,清军不具备这样的近代军事素质,军纪、训练差,对先进武器掌握差,清军自身优势难以发挥,火炮的种类和性能不利于城市街垒战,也造成久攻不下。有的对庚子年城失陷后留守京官群体的、外交活动和心态做了具体考察,了这一群体和国人在面临国难时的相。有的利用新发现的中外交往,探讨了庚子之役中总理衙门对外交涉情况,说明总理衙门在庚子之后被裁撤的历史必然。还有学者就义和团运动中亲庆王奕劻和清朝官员李秉衡两位历史人物的表现和评价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一种意见认为在义和团期间奕劻的表现并非以往学术所认为的那样,因主张“剿团”而与慈禧太后关系十分紧张,以至后者欲杀前者,相反,事实是从戊戌维新到义和团前后,奕劻一直为慈禧出谋策划,对慈禧言听计从,并因此一直受到慈禧的器重,在光绪二十九年荣禄去世后成为集内外于一身、权倾中外的领班军机大臣。另一派则持反对观点,认为奕劻、载漪处于“同一阵营”,对义和团持反对立场,所谓慈禧在用人态度上亲奕劻而疏荣禄的观点缺乏力。在李秉衡人物评价问题上,一种意见认为慈禧在决定对列强宣战后急切召李秉衡进京,源于守旧的荐举;李秉衡在义和团运动中的行为,与守旧派的排外政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宜将李秉衡在义和团运动中的行为看国之举,加以肯定。另一派持相反观点,认为李秉衡以“纾君父之难”为要义,心怀报效之忱,反对侵略,力主战议,在因应时变的策略上,与李鸿章、张之洞等人明显拉开距离,“忠君爱国”确为其思想本质,所谓李秉衡“庇拳仇洋”未必是历史事实。
在庚子事变与人物研究中,学界还对“东南互保”事件做了比较多的探讨。戴海斌就“东南互保”期间清朝中央与东南地方的关系,“上海中外官绅”和上海制造局在1900年“东南互保”中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以及“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等问题,分别做了重新考察和论述。刘芳对庚子事变期间“东南互保”的范围做了探讨,认为“东南互保”的范围以两江、两湖为中心,包括12个省份。冯志阳的著作对庚子国变期间东南各省官绅商民及当时朝廷重臣与疆吏,如李鸿章、奕劻、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等,对滞留北方险境之中的东南各省官绅商民展开的救援行动做了比较全面的考察,具体救援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与角力,以及浮现出的“省籍”意识,认为这一救援行动深刻影响了新政时期的社会和政局,直接影响了清朝的覆亡,间接造就了北洋时代的社会和政局。
关于清末最后十年政局,在过去10年里继续受到学界重视。如有的对辛丑回銮之前政务处的新政举措进行了研究,试图重务处在设立初期的历史图景,管窥其在清末新政中的作用。有的考察了1902年载振出访与1903年商部设立的关系,指出比对《英轺日记》和商部奏折、章程可以发现,唐文治的商部设计一方面源自于他在外务部的施政经历,另一方面也源自1902年在外访问的。此次游历和其后的商部设立,是一次全球性知识中国化的最好体现。有的考察了1904年铁良南下的动因及影响,认为铁良南下的动因是为筹款练兵,但各方的发应折射出满汉矛盾加剧及清廷陷入困境与性危机。有的重新考察1907年清朝地方官制,指出清朝有意通过地方官制,扭转自咸丰朝出现的“外重内轻”倾向,但朝廷与督抚几经博弈,直到清亡,也未能在全国实行。有的以中央与直省官员在清末“裁撤驿站”上不同的态度,展示在清末制度转型中中央政制设计与直省新政施行之间不同步的现象及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有的考察了清末地方自治与清朝的关系,认为清末地方自治具有浓厚“官治”色彩,了社会矛盾,成为清朝的诱因。有的对张之洞的立宪态度做了考辨,认为从张的一贯表现来看,他对立宪始终是持消极保守态度。有的对清的教政策做了系统考察,认为庚子反教至清朝是最后一个阶段,由于双方受创皆深,促使官教合作,寻求共识,建立起区分矛盾、各负其责的制度安排,尽管无法摆脱条约,但从国家治理角度初步纾解了教问题的困局。有的对醇亲王载沣娶妻背后的联姻做了考察和分析,认为载沣婚姻的变故丛生,既是“戊戌”和“庚子事变”的共同产物,更是清末后党的产物。通过“指婚”这种略带温情的手段,慈禧太后不但举重若轻地化解了甲午战争以来帝后之间的长期对立局面,巩固和改善了基础,也有效避免了异日“戊戌”旧案重提,确保了自己与荣禄的身后之名,同时还为未来清朝的皇嗣继替指明了方向。有的对1909年1月2日袁世凯遭清廷罢免事件做了进一步探讨,认为袁世凯遭罢免,是载沣和隆裕太后双方的共同决定,后来载沣虽倾向于起复袁世凯,但遭到隆裕。武昌起义之后,袁世凯正式复出,主要得益于皇族各派的支持与默许,而非列强的压力。有的对袁世凯的《请速定大计折》作了详细考辨,袁世凯与清廷、拥清之间围绕清帝退位问题展开的博弈,认为袁世凯于1912年1月19日刊布《请速定大计折》,目的是对君主制的拥清产生釜底抽薪的作用。此外,学界还就清末10年期间满族官僚和亲贵的态度和动向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总之,在过去10年里,晚清政局与人物的研究不断得到深化。
晚清政局与既往历史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它不仅是中国内政,而且深受国际形势影响。在晚清政局与人物研究中,随着国内学者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阅读外国档案资料,有关列强及一些重要外国人与晚清政局关系的研究,也愈来愈受到学界的重视。
在列强与晚清政局关系领域,目前国内学界主要集中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就1894年之前的研究来说,孔祥吉和日本学者村田雄二郎合作撰写的《日本机密档案中白云观与高》一文,通过利用日本外务省所藏档案资料并结合相关中文档案和文献资料,具体同光时期和日本的如何通过与白云观第二十代方丈高仁峒建立关系,利用高仁峒与清廷高层太监的关系,刺探清廷上层情报,并通过太监李莲英等人,试图对慈禧太后影响,为本国谋取利益的种种内幕,同时也了同光时期白云观与清廷太监和慈禧太后之间鲜为人知的关系。该文所的列强在晚清中国的间谍活动,这是一个很值得学界重视和研究的课题。
海关税务司作为一个由外国人把持的中国海关行政机关,在晚清内政和外交活动中都曾扮演重要角色。勇对海关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天津条约》谈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做了探讨,指出李泰国的主要任务是作为英方的翻译,但也曾经单独同中方官员进行谈判,并取得很大。中方官员曾奢望其会帮助中国降低英方要求,但李泰国在谈判过程中跋扈,使中方官员的想法。即使如此,在上海税则谈判中,中方还是没有放弃利用李泰国,但李泰国始终为英国利益服务,且无任何。此外,勇还利用中英文档案资料,对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在1868-1869年中英修约、中英滇案交涉、晚清驻英、中英缅甸交涉及中英《藏印条约》等重大外交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做了系统考察和论述。其中,关于赫德在中法战争中的活动和作用,作者指出赫德从1880年到1885年先后向清提出解决办法与20多条。这些办法与有的对清有利,有的对清不利。不管清是否接受自己的,赫德一直不断为和平解决中法越南问题而努力。在桥事件发生后,赫德试图与法国代办谢满禄一起中法天津《简明条款》,并赴上海会晤法国公使巴德诺,力主清接受法国的赔款要求。马尾海战后,赫德又力促英国调停中法矛盾。最终,在英国调停失败后,赫德派遣金登干赴巴黎,直接与法国总理茹费理进行秘密谈判。几经周折,赫德先后促成中法《停战条件》与《越南条款》的签订,中法战争结束,中法越南问题得以解决。
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是近代东亚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其影响绝不限于中日两国,当时与东亚有关的列强都程度不同卷入其中。崔志海利用公开出版的美、日、法和中、韩等国的外交文件,考察了美国在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态度,并对其原因和影响做了分析,指出美国表面声称中立,实际却偏袒日本,战前一再中、朝两国的调停请求和英国的联合调停,默认或日本发动战争;战争期间,美国作为中日两国的战时人,一再逸出国际法合理范围,曲意在华日本间谍;作为中日两国的惟一调停者,美国一方面与欧洲国家联合调停,为日本继续发动战争减轻国际压力,另一方面又单方面劝说清朝接受日本的各项侵略要求,清签订《马关条约》帮助日本实现发动战争的目的。美国偏袒日本的原因,主要是希望借日本之手废除中朝藩关系,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同时利用日本削弱英国、等在东亚的影响力,此外也是受了美国国内和的影响。葛夫平考察了法国对甲午战争的态度和反应,指出法国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后表面上持观望态度,但实际上从一开始就将中日战争视为巩固法俄同盟和进一步侵略中国西南边疆的良机,乐见中日开战,并始终与保持一致立场,抵制英国在调停中扮演主导角色。在战争胜败趋于明朗和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之后,法国从观望,先后积极参加俄、英、法和俄、法、德三国行动,并希望日本占领中国和澎湖列岛,以欧洲整体利益和巩固法俄同盟,防止日本取代欧洲中国,同时从中国回报。在还辽条件谈判过程中,法国捐弃与宿敌的矛盾,尽力调解德、俄分歧,维持三国的共同行动,并主张以中国的利益满足日、俄两方的要求,以促使辽东问题尽快解决。法国的态度及其转变始终是充分利用中日战争,最大限度地为自己谋取利益,除巩固俄法同盟,直接从中国回报这两个动机之外,法国的欧洲主义立场也是一个重要的出发点,迄今仍是影响法国和欧洲国家东亚政策的因素之一,值得重视。勇考察了赫德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活动,指出赫德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积极参与了清的备战,帮助清筹措战争借款,帮助购买军火,支持洋员参战,并为清提供了各种战况与情报。在中国连连失利的情况下,他又英国调停。日本调停后,他一方面清继续抵抗,另一方面却更为积极地支持中日议和,不断为促进议和与换约成功而献策,希望早日结束战争,防止日军攻陷,保住他的既得利益。
关于列强与甲午战后清朝政局及戊戌变法的关系,孔祥吉和日本学者村田雄二郎合作,以外务省档案为线索,并利用中岛雄编纂的《往复文信目录》,就戊戌维新期间康有为、黄遵宪等人的活动与日本的关系做了考察和探讨,指出百日维新后期光绪帝任命黄遵宪为驻日特命全权公使的直接原因并非出自维新派的推荐,而是日本方面的主动邀请,此举引发了光绪帝亲自书写谕条、国书,并派遣军机与总署大臣与日本公使联络,试图推行联合日本,大举新政,以此来寻求变法的出。邱涛、郑匡民两位作者合作,亦根据中、日两方材料,对甲午至戊戌年间日本各种在中国展开结盟活动、维新派和清部分官员对此的呼应、“中日结盟”论对于光绪帝及戊戌时期政局的影响等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和分析。陈一容对日本人古城贞吉与《时务报》的关系做了具体考察,指出古城贞吉出任《时务报》“东文报译”栏目主持人系应黄遵宪之召,他主持“东文报译”栏目56册(期),发表600多篇,共计34余万字,译稿内容具有更明显的广泛性与时代性,对当时中国引入大量新词汇、新概念,传递近代理论与常识,丰富国人知识,起到了十分积极作用。陶祺谌就甲午战争后张之洞在湖广总督任上聘用的日本军人展开考论,认为受聘来华的日本军人群体不仅完成合同中所的工作,还大力收集情报、引荐其他日人、充当军火买卖中介等,受聘来华未必是他们的自愿选择。整体而言,他们是张之洞为推进近代化建设而引进的外国人才,但本质上是日本对华扩张的得力工具。崔志海利用美国外交文件并结合相关中文档案文献,考察了美国驻华公使对维新运动的观察和分析,认为康有为和梁启超引起美国驻华公使和其他国家的关注和重视,主要是在戊戌发生之后,清发布的一道道令及对著作和刊物的查封令,使他们成为中的闻人。美国驻华公使对清朝官员守旧还是的判断不是以派论人,而更倾向于根据这些官员对外国人是否友好。他们对戊戌始终持默认和旁观态度,以利本国利益。美国驻华公使与公使团一道就戊戌后两起排外事件向清交涉、施压,甚至调派军队进京,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年之后庚子事变的预演或序幕。美国驻华公使对戊戌变法的观察虽然有限,且带有个人色彩,但他们的观察和分析在不少方面了戊戌变法与清朝最10余年政局之间的历史连续性。
关于列强与庚子事变的关系,戴海斌发表多篇论文,探讨了列强与“东南互保”的关系。其中,《东南互保之另面——1900年英军登陆上海事件考释》一文具体考察了英国派军登陆上海的经过以及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反应,认为英军登陆上海事件是对“东南互保”的最大的一次外力冲击,这一事件体现出英国一贯来对在长江流域特殊利益的关心,并力求将对该区域的主导权收为己有。但与上海以及商业团体始终以军事占领上海为狂热追求不同,英国在军事干预程度上保持了相对克制,避免惹怒其它虎视眈眈的列强国家,也防止本已接近临界点的中外矛盾,有的一面。尽管如此,英军登陆上海最终导致联合占领的局面,显然并非英所愿乐见。而刘坤一、张之洞等东南督抚的应对则经历了曲折和反复,比较而言,张之洞更具战斗性的态度;刘坤一则体现出一层“亲英”的特色。《外国驻沪与“东南互保”——侧重英、日、美三国》一文认为,英国驻沪霍必澜是军事干预论的始作俑者,日本驻沪小田切万寿之助则为“互保”发轫者之一,美国驻沪古纳则表现出矛盾的心态。《庚子事变时期中美关系若干问题补正》一文认为美国在庚子事变时扮演了一个比较特殊的角色。它没有参加大沽之役,因此被视为调停战事的对象,在“东南互保”交涉过程中,表现较他国更易沟通。被围期间,美国最早实现在京公使与的电报联络,其国书中对华相对缓和的表述,也被援引为“排难解纷必须由美入手”之据。此外,戴海斌还就义和团运动时期张之洞的对日交涉和日本驻上海代理总小田切万寿之助的在华活动,分别撰文做了考察。
葛夫平的论文对义和团运动时期列强在上海的驻军与撤军问题做了综合性研究,提出一些新的看法,指出义和团运动时期列强围绕上海驻军和撤军问题展开的交涉,一方面反映了上海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具体了列强之间的矛盾,是19世纪末列强争夺范围的一个延续。英国最早提出上海驻军问题,显然将自己视为上海和长江流域的“主人”,而德、法、日等国的驻军要求和提出的撤军条件及其他列强的反应,无疑否定了英国在上海和长江领域的特殊地位,一定程度确定了上海是列强的共同“乐园”这一事实。因此,上海驻军和撤军问题是义和团运动时期英国对华政策的一个失败之举,表明随着德、法、日、俄、美等列强在华的扩大,大英帝国的优势地位正在逐渐,英国并不是上海和长江流域的唯一“主人”。
关于列强与清末新政的关系,崔志海的两篇论文探讨了美国与清末新政的关系。其中,第一篇论文考察了美国与清末币制的关系,指出1904年美国货币专家精琪来华帮助清币制,双方表面都以促进中外贸易和投资相标榜,实则各有所图。清是要维持中外货币汇率的稳定,解决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因国际银价跌落、金银折算亏累所造成的财政损失。美国则试图藉此将中国货币纳入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元国际集团,以与长期国际贸易的英镑竞争,使美国在国际货币事务中扮演领导角色。清精琪货币方案的主因在于该方案没有顾及中国主权和利益及相关主客观条件,而不能简单归咎于晚清“货币发行地方化”所代表的地方利益的抵制。精琪没有向和美国如实、准确传达会谈情况,既出于其心理,也因中美文化和语言隔阂所致。第二篇论文考察了柔克义在促成美国退款兴学中所起的作用,指出柔克义在1901年代表美国参加《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就力主削减庚子赔款,后又极力反对列强因“镑亏”问题提出的还金要求,主张美国应退还部分赔款用于兴学,并在1905-1909年驻华公使任上代表美国具体加以落实,促成清创办学堂。柔克义与美国第一次庚款兴学的关系,既体现了这位汉学家出身的外交家对发展中国教育事业情有独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庚款兴学主要系出于美方的决策,是美国的主动行为。孙宏云对日本人有贺长雄与清末预备立宪密切关系做了具体考察和分析,指出有贺长雄为考察大臣端方和戴鸿慈起草了考察报告,之后又为考察大臣达寿和李家驹欧美、日本的与官制,并对清筹备立宪提出较为系统的,核心是建立“责任内阁制”。其观点与,在考政大臣有关预备立宪的奏折中有明显体现,与预备立宪的整体思乃至官制编纂、拟订有很大关联性。受有贺长雄、穗积八束等人影响,清末预备立宪倾向于模仿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模式,但如何处理下君主与内阁以及满汉官僚之关系,是困扰清末官制的主要症结。桑兵综合考察了日本对清季变政的影响,指出辛亥前后是日本影响近代中国最为广泛深入的时期。留学生、游历和日本顾问、教习所起的作用最大,由此造成话语、学术系统和、社会、教育、司法、军事、财政各项制度的全面转型。明治维新后形成的知识系统和制度体系,早已让日本掌控了东亚的话语权和力,决定了清季以来中国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影响极其深远。不过,这些变化未必都是进化。作为承接影响中国的东学,在两面均有格义附会的副作用,导致对于和中国的误读错解。
清末禁烟运动与列强休戚相关,斌探讨了英国与清末禁烟运动的关系,指出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制约下,英国虽然没有根本改变其向中国输入鸦片的立场和政策,但在谈判桌上却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苏智良探讨了1909年上海万国禁烟会对清末禁烟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认为该次会议公开举起反毒、禁毒旗帜,揭开了国际联合禁毒的序幕,在促进中国国内禁毒运动的同时,也为以后的海牙会议制定国际禁毒公约奠定了基础。崔志海对美国支持清末禁烟运动的原因和意义做了深入地考察和分析,指出美国为支持清末禁烟运动,发起上海国际鸦片会议,并与中国代表一道,促使会议通过中国禁烟的决议,这既与当时美国国内兴起的反麻醉品运动和治理菲律宾有着直接关系,又与美国对华鸦片政策及美国扩大对华贸易有关,同时也是因为出现了有利于中国禁烟的国际背景。美国在清末禁烟运动中与中国的合作,不但有力地推动了清末中国禁烟运动和国际禁烟运动,同时也是晚清中国参与多边国际外交活动的一个成功范例,是晚清中美特殊关系的一个具体表现。
关于列强与清末政局演变的关系,崔志海发表的三篇论文,分别考察了美国对清末政局的观察和反应。其中,第一篇论文考察了1901-1905年间美国对清廷朝政的观察和反应,指出1900年庚子事变后美国拉拢清廷内派、打击和排外保守,既是美国以往对华政策的延续,同时也是门户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说明美国的门户原则不只局限于国际关系领域,而且直接影响美国与中国内政的关系。第二篇论文考察了日俄战争之后美国对中国政局的观察和反应,指出美国一方面从对华门户政策出发,支持清廷内亲外的派袁世凯集团,主张清进行渐进的,希望中国秩序稳定、进步,并不急于向中国输出美国的制度和价值观。但另一方面,美国对中国国内兴起的民族主义运动又持或态度,其对贸易投资和利益的追求远远胜于其对稳定和秩序的关注,由此助长中国国内,导致清的。美国对中国政局反应中存在的这种二律背反现象,既是美国对华政策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美国在许多弱小国家外交政策上的一个通病。第三篇论文对1909年1月2日摄政王载沣驱袁事件事件产生的背景及经过做了重新考察,说明载沣驱袁事件既是清廷内部的一场斗争,同时也受国际因素的影响,与当时中、美、日三国之间的外交有着十分微妙的关系;在载沣驱袁斗争的历史背后,同时也浮现出日、美两国较量的影子。葛夫平的论文综合考察了法国对清末最后十年中国国内政局的反应,以此说明清末政局的演变既是中国国内各种矛盾和斗争的产物,同时也强烈凸显了列强影响的痕迹,指出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法国作为在东亚和中国拥有巨大利益和影响的国家,如同其他列强一样,对清末政局的演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于孙中山领导的党人在西南和法属印度支那的活动,法国的态度以1907年底为界,经历了由此前的默许和到与清合作的转变过程。对于清廷朝政,法国驻华并不看好,意识到清处于一个极大的社会危机和危机之中;另一方面鉴于党人的武装起义和各地的民变都被清,对清的抱有希望。但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法国很快意识到清大势已去,在党人和清之间保持中立,同时出于对党民族主义的恐惧,积极支持袁世凯上台执政,并在与其他列强保持合作的同时展开竞争,以便更好地和扩国在华权益与地位。桑兵考察和分析了列强对辛亥南北议和政争的态度及影响,指出在南北议和政争中列强本来赞成君主立宪的居多,随着局势的变化,英国逐渐倾向于接受由中国国民公决的制作为解决时局纷争的选项;与英国具有同盟关系的日本反对中国改行制,受制于英国和其他列强,不能单独采取行动,袖手旁观;列强态度的转变为袁世凯转而清廷及亲贵就范,登上巅峰,从容施政,提供了外力支持。
梦见钱被盗
这些研究在晚清内政史和中外关系史的结合研究上做了有益探索,既有助于拓宽晚清中外关系史内容,亦有助于深化晚清内政史的研究。晚清与中国古代的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深受外部列强的影响。因此,对于列强与晚清政局的关系问题,还有待学界做进一步深入系统的研究。
清朝与以往中国封建朝代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它是一个以少数民族中国的封建王朝,如何处理满汉关系始终关系清朝的存亡。在过去的10年里,受美国“新清史”的影响,国内学界也加强了对晚清满族史与满汉关系史的研究。
国内学界对晚清满族史与满汉关系史研究的重视,表现在这一时期举办了一些以此为主题的学术会议。其中,2010年8月9日至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主办的“清代与国家认同”国际学术研讨会和2010年8月28-2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史研究室举办的“清代满汉关系史”国际学术,对推动国内满汉关系史的研究起了十分积极作用。这两次学术会议会后都出版了很有学术分量的会议论文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清代满汉关系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会议论文集共收录41篇相关论文,内容涉及有清一代不同时期满汉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诸如军事关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文化关系等,这是国内学术界有关清代满汉关系的第一部学术论集。由刘风云、董建中、刘文鹏主编的《清代与国家认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会议论文集,共收录论文44篇,内容涉及清朝的国家与民族认同、清代制度、清代的官僚与行为、清代的文化及国家控制与社会变迁等。这些会议论文不少也被相关刊物公开发表,在学术界产生很好的影响。
从发表的论文来看,国内学界的满汉关系史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清前中期。就晚清满汉关系史的研究来说,国内学者又比较关注清末最后十年满汉关系出现的变动。就清末之前的满汉关系研究来说,刘小萌以清代京师()内城商铺为切入点,就旗民关系的变化作了考察,指出清朝定鼎之初,实行旗民分治两元体制,民人迁出内城,但是却无法阻碍其重新进入,迨至嘉、道以降,清便完全接受民人定居内城的事实。京城经商人群的最大特点,是包括旗、民两个部分;旗人经商,并与民人频繁互动,密切了彼此关系,促进了旗民分治制度的。从太平反满的纲领性文件、攻占南京后对旗人的屠戮以及后期反满政策的转变等三方面进行考察,认为太平决策者对旗人的,是出于“非我族类”的,但此举并未得到汉人的一致;该项政策在攻占南京后即已有所改变,忠王李秀成已能对待旗员旗兵,但当时太平已实力大衰,难以给政策调整留下较大空间。马子木重点考察了道光以降翻译科向驻防八旗的扩展,认为翻译科在驻防八旗的开设,虽然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驻防旗人的仕进空间,但由于铨选制度的弊端,以及翻译科自身制度上的缺陷,驻防士子实际上很难通过翻译科取得理想的。顾建娣从旗人书院的角度,论述了晚清变革对旗人书院的课程设置、授课内容等方面的影响,认为旗人书院在晚清的快速发展与晚清允许驻防文试政策大有关系;清前期教学侧重清语骑射,晚期更重汉文,还有专为外交需要而设的外文课程,多民族文化互相交流和融合是大势所趋,旗人学习汉文化是行不通的。
对于清末最后十年满汉关系的变动,崔志海和瞿骏的论文分别对辛亥年间思想界的排满宣传做了新的评析。崔文对于辛亥时期《民报》与《新民丛报》关于满汉问题的论战,崔文认为以孙中山为首的派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的看法和见解各有正确和之处。就派方面而言,他们揭露满汉之间存在不平等关系,揭露满族者实行种族歧视和种族政策,认为种族问题与晚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不解决种族问题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立宪,这些都基本符合历史事实,即使梁启超也不能一概否认。但派为达到宣传排满的目的,夸大满汉畛域,将满人排除在中国人之外,将满洲排除在中国之外,集中了狭隘的种族主义和大汉族主义,这是极端错误的。它既忽视了中国自古以来为多民族国家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也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就梁启超一边来说,他为达到抵制排满的目的,淡化或否认满汉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否认当时中国存在种族问题,这都是有悖事实的,致使他在论战中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主动退出与派的论战。但梁启超从他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出发,满族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清朝为中国,不但克服了大汉族主义偏向,而且也摈弃了近代一族一国的狭隘民族主义理论,体现了一种的国家主义思想。他的这一论点虽然当时因有悖潮流而遭派的,但最终还是被党人所接受;派在清朝后提出的“五族”的主张,显然接受了梁启超的观点。不但如此,梁启超的许多观点事实上也被我们所继承和发展。瞿文从读者对此类排满言论多种多样的即时感受与评判出发,指出辛亥年间思想界排满言论的两大支柱“夷夏之辨”和“东西洋学理”中,都着歧义与多义,存在着许多内在的紧张与复杂的层次。读者阅读与接受的情形,也绝非像“与改良”那样判然两分。定宜庄则从概念史角度,对清末出现的“满洲”、“旗族”和“满族”概念加以厘清,指出“满族”、“旗族”分别来自清初的“满洲”和“八旗”,在清末民初并行于世。“旗族”因八旗组织而逐渐,“满族”虽然沿用至今,但在不同历史时段含义不同,未可一概而论。
对于清末大变动时代满族官员、亲贵和旗人的动向,学界从不同角度做了广泛探讨。有的对清末新政时期八旗团体的参政活动和思想动向做了考评,认为清末八旗团体的活动虽然未像其他立宪团体那样在历史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但八旗团体的出现及他们对立宪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进一步地了旗人,表达了清末旗人不再依靠粮饷、努力争取成为自食其力的国家的愿望,甚至隐然成为朝廷的一种因素,远们既有观念认知中的保守颟顸形象,既往刻意形塑的辛亥年代满人负面性的形象有待重新审视。有的对清末旗人军事做了充分肯定,指出清决定以十年为期裁撤驻防,妥筹八旗生计也就成了最大问题;清末军事,旗人作为国民的一部分参与进来,成败参半,原因不一,但它毕竟以新式军队标准要求旗人,为旗人编入新军打下基础,解决了部分旗人生计,也弥补了军事过程中财力人力的不足,有着特殊的意义。有的对清末咨议局中的旗籍议员群体及其作用做了考察,认为在某些省份,旗籍议员才是真正能够左右政局的关键者,他们的积极作为对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是一种进步的力量。有的考察了清末立宪中满族少壮亲贵的心态,认为他们一方面突破了旧体制与思维的,但另一方面又具有极端利己主义,上不成熟的特点,最终满盘皆输。有的考察了宣统二年汪荣宝与亲贵大臣的立宪筹谋及运作,指出亲贵大臣与留学生小臣的结合实为光宣之交一大政象,提示出清廷在决策与行政中用人取向与知识资源的转变。有的考察了御史赵炳麟与宣统朝满族亲贵的关系,认为宣统朝亲贵秉政,御史赵炳麟实为一个重要推手之一。有的从心态史研究角度,通过阅读《那桐日记》,探讨清末满族的心态状况、生活起居和出入行藏,指出、乐观等性格因素及际遇造就的及时行乐、追新求异、气定神闲等心态,在那桐个人升迁中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清末一代重臣,他虽无智慧,却结交有术、擅长纳贿、精于理财;长期处于优容状态的满族或对懵懂不觉,或自觉大势已去,以致更迭、时局动荡对他们的生活乃至心理影响甚微。
对于辛壬鼎革之际满族亲贵和旗人的动向及满汉关系的调整,有的在研究后指出党人的排满宣传使得满人在武昌起义爆发后产生恐慌,而部分旗人和旗人官员排汉报复措施也加剧了部分地区的满汉矛盾;虽然党纠正宣传中的偏颇和调整初期的错误做法,部分缓和了满汉矛盾,但旗人仍有恐惧和矛盾心理及反复行为;党人处理旗营旗产、筹划旗丁生计政策,虽然消除了旗人,使旗人逐步自食其力的道,但由此在旗中留下的感情伤痛仍不容忽视。有的对辛亥期间的亲贵捐输活动做了考察,指出辛亥爆发后清廷为应付财政困窘和危局而推出的“爱国公债”,从推行之初便演变为对亲贵们的强制捐输。固然多数亲贵对捐输敷衍了事,但也不乏少数亲贵热心捐输的事例;社会对满族亲贵在捐输问题上的激烈,实因亲贵声名狼藉而被放大,不但折射了彼时对亲贵、国事日非的痛恨,而且还夹杂着袁世凯集团与亲贵的矛盾纠葛,借机打击满族亲贵,以达之目的。有的在考察辛壬之际旗籍集团表现后指出,旗籍集团鲜有“殉节死君”之士,更多的是“隐忍不发”、“处之泰然”,极少数人伺机东山再起。旗籍在风暴中“不死君”的原因复杂,既有清内部脆弱失衡、深刻矛盾的影响,也有危机应对机制的缺乏等重要因素。辛亥以清帝让渡的形式完结,使得中国文明演进脱离了传统的改朝换代,走出一种新模式,与旗籍集团的态度和反应有一定的联系。有的通过对辛亥时任杭州驻防旗营协领贵林之死的真正起因和具体过程的史实考辨,辛壬之际中国和种族的复杂关系。有的对蒙古镶黄旗升允的旗籍及辛亥前后的主要经历及活动做了详尽考论,不但订正了有关他的旗籍出身、活动经历上的一些错误记载,并从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视角对其辛亥后远赴外蒙古库伦、求助俄蒙、致函日本并登陆日本、回国后继续为奔走等一系列重要活动进行解读,认为升允的活动固然表明他保有民族认同和地域认同,但这两种认同都服从于他对恢复清朝的和文化认同;他的实践,不是出自一般意义上的利禄等个人利益,而是出自个人的理想,尽管这一理想与时代的潮流格格不入。
这时期学界对晚清满族史与满汉关系史的重视,还表现在出版了多部相关著作。其中,郭晓婷的著作《子弟书与清代旗人社会研究》计分8章,既探讨了清代八旗子弟书的生成、发展、衰落过程,以及子弟书对汉族艺术的吸收、子弟书的语言艺术与八旗子弟的文化,也从子弟书中透视旗人不同阶层的社会状况、娱乐活动、市井百态,家庭生活、婚俗与女性形象等,了子弟书作为一门艺术的盛衰与一个民族兴盛衰亡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首次从清代旗人社会的角度对子弟书进行互动式的系统研究。邱源媛的著作通过将、田野调查和文献考证相结合方式,从历史学、人类学和民族学角度,对百余年来京郊地区旗人庄头社会及其的生活状况做了点面结合考察,再现了满族史研究中长期被忽视的这一“无声群体”,并在多学科的结合研究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强的著作在吸收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定型分析与定量分析,以阶级上层为中心,对晚清满汉矛盾的演进做了一个长时段的考察和论述,计分5个阶段:“甲申易枢前满汉矛盾回溯”、“甲申至戊戌间的满汉矛盾(1884―4898)”“庚子事变前后的满汉对抗(1899―1905)”“预备立宪前期的满汉博弈(1905―1908)”“预备立宪后期的满汉对决(1908―1912)”,依次探析了满汉矛盾与甲申易枢、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庚子事变、东南互保、清末新政、辛亥等诸多国政朝局嬗变之间的关系。常书红的著作《辛亥前后的满族研究:以满汉关系为中心》从“清代满族的地位与角色”“近代社会变动与满汉关系”“辛亥与满汉关系”“辛亥与民族认同”“民初的满族社会与满汉文化交融”等5个方面,对1898-1924年间满族地位、角色、民族认同和满汉关系的演变做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了辛亥鼎革之际满汉矛盾何以得以化解、社会得以平稳过渡和发展的深层原因。连振斌的著作就镶蓝旗蒙古人锡良与清末新政的关系做了考察,内容涉及锡良在清末教育、经济、、社会及边疆边政上的主张和实践,对锡良给予了积极评价。周增光的著作对清末最后10年期间满族室王公与新政的关系以及对辛亥的反应做了系统考察,共分六章,内容涉及室王公从政与清末生态失衡、清末室王公的心态、室王公与军革、室王公与预备立宪、室王公与满汉格局变迁、武昌起义爆发后室王公的抉择。
在满汉关系史研究中,国内学界还对美国“新清史”学派做了广泛的介绍和讨论,不但翻译出版了美国新清史学派代表人物罗友枝的《清代宫廷社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和康乐的《满与汉:清末民初的族群关系与(1861-192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刊物还发表了许多介绍或讨论美国新清史学派的文章,如[美]卫周安著、董建中译《新清史》,贾建飞的《欧立德教授谈清史研究》、汪立珍的《美国著名满学家、清史专家柯娇燕教授谈满学与清史》,吴磊、徐永志的《开辟满族史研究的新视野——读(美)康乐著〈满与汉:晚清到初期的族群关系与,1861—1928〉》,李爱勇的《新清史与“中华帝国”问题——又一次冲击与反应?》等文。此外,还出版了一些专门介绍美国新清史学派的著作,如刘风云、刘文鹏主编的《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共收录21篇论文,除选辑国外“新清史”的代表性论著,还汇集国内学术界的相关论述与评议,对前者的某些理论进行剖析,展开讨论。
对于美国新清史学派,国内学术界大致有以下三种不同态度。一派持肯定态度,或认为美国新清史有两大主要特征,一是强调清朝与历代汉族王朝的区别,强调清朝中的满洲因素,二是特别重视对满文、蒙古文和藏文等少数民族史料的运用;或称赞美国新清史以“满族中心观”为指导,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对于清王朝的意义,在理论、方法和视角的运用上都有很大的创新,在满族汉化问题、满汉精英关系、清王朝性质和民族关系等方面多有创新性见解,提出了一些与传统学术中的满族汉化论全然不同的观点,深化了对清代历史的研究,颇有值得中国历史学者学习之处,“汉化”理论已属“旧故事”。
另一派学者则持否定态度,认为重视利用满文、蒙文等少数民族史料并不是新清史学派的一个创意,中日学者早已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新清史否定满族所建清朝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或以汉满民族冲突对立取代彼此融合的主流,或强调满族特色却汉族和汉文化主导作用的学术观点“矫枉过正”,有失偏颇。有的从中国认同角度,对美国的部分新清史学者片面强调中国与大清始终为两回事的观点提出质疑,指出就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形成发展的过程与特点来看,清代满人的“中国认同”与满人自身的族群认同并不矛盾且处于不同层次;以满洲帝国称大清,严格说来并不符合入关后特别是康熙中叶以后满人正式的国家认同的实际情况。因此,不能把“满人特性”和“中国特性”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有的“新清史”学派运用“内陆亚洲”理论,将满洲特性泛化为以游牧文化为核心的内亚特性,将“内陆亚洲”从一个文化概念演绎为与“中国”对立的概念,并不符合历史实际。有的“新清史”学派在学风和方上存在问题,犯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毛病,有悖实事求是学风。有的甚至“新清史”学派是“新帝国主义”史学标本。
也有学者比较地清史研究要超越“汉化论”与“满洲特性论”两个极端,应尝试走出第道,指出“汉化论”比较注意考察清朝与前朝的连续性,强调清朝对汉族文明的继承关系,“满洲特性论”则强调清朝的具有区别于前朝的特色,即依据满族的特性以及和蒙古的联盟建立起了“大一统”的格局,强调对西北地区的征服和控制对于清朝的重要性,这两种观点各有优劣得失,清史研究应立足于对中国自身形成轨迹的历史考察,重新全面审视清朝的策略,整合两种思维的合理之处,从而走出一条更为合理的清史研究道。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有关晚清满族史与满汉关系史的研究,虽然在过去的10里有所加强,但与清前中期满族史与满汉关系史研究相比,尚存在很大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
制度史在史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诚如钱穆先生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所说:“若讲,则重要在制度,属专门史。一个国家,必该有它立国的规模与其共守的制度。这些制度,相互间又必自成一系统,非一仅仅临时杂凑而来。从前人学历史,必特别注重制度方面。亦可说中国历史价值,即在其能涵有传统的制度,并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若不明白到中国历代制度,可说就不能懂得中国史。”在过去10年里,学界对晚清制度史研究也表现出极大热情,发表了大量论著。
在制度史研究领域,张季的著作《清季铨选制度流变》共分四章,对清末铨选制度的演变、特点、存在问题及影响和意义做了较为系统的探讨,指出:虽然清季铨选制度的种种未及显效,新的季铨选制度尚未真正确立,“但其间选才观念的转变、留学生毕业回国考试授职、学堂毕业生的实官励、文官制度的酝酿及曲折反复,以及直省与各部选才用人的尝试,却为初年铨选制度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近代变革中不可忽视的内容。”明的《清代职官人事研究——基于引见官员履历档案的考证分析》以清代官员履历档案为基本史料,对清代引见文武官员进行研究,对所收录的九万多人次的任职履历,根据Excel数据库的排列组合功能,逐个考证、勘比、合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他们的籍贯、科举出身、任职层级、年龄等人事因素在不同朝代的变化,从而勾画出有清一代职官嬗递的特点。其中,晚清部分涉及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五朝,是解读清代职官人事的重要依据。肖志的著作《文官保举与晚清变革》共分五章,对晚清文官保举制度的基本功能、演变及与晚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利弊得失等做了深入探讨。第一章着眼于制度设计和制度具体运行,概况了清代保举制度的三大基本功能和六大作用;第二、三章从晚清事务变动的诸多具体表现和特征概括入手,分析晚清事务的变化对晚清保举制的多重影响;第四章详细梳理晚清时期以文官保举为重点的变革;第五章从制度文化的视角,分析保举制长期存在的原因及其弊端的思想、历史文化根源。梁娟娟的《清代谏议制度研究》以清代的谏议制度为研究对象,分为入关前后两个阶段,全面分析了谏议制度在清代的发展及历程,其中第六、七最后两章论及晚清谏议制度的变化及著名谏诤事件。
对于晚清捐纳制度,学界一致认为其产生和盛行有其历史背景,但在如何评价它的影响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派持否定态度,认为它导致晚清的失范,致使州县候补人员流品混杂、壅滞,即使清末新政期间州县官选任制度发生变革,但受各方利益的牵制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捐纳制度虽然对晚清赈灾产生一些积极效果,但捐纳频施对传统荒政及晚清政局均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不但加速了中央的下移,加大了地方的救灾政压力,并且也使吏治愈加。另一派则给予捐纳更多的正面评价,认为晚清社会开始向近代转型之初,被斥为秕政的捐纳却为筹办海防和建设海军筹措了大量的经费,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以海防为重心的国防;捐纳人员在儒学造诣、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等方面不及科甲人员,却更具有经济头脑,更容易接受的近代和价值观,因而在适应社会转型、经营近代化事业等方面比科甲人员具有明显的优势;捐纳人员中不乏确有一些各具专长的优秀人才;在大多数科甲出身的官员不屑务的情况下,洋务派官僚选用优秀的捐员举办洋务新政,参与近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取得了可观的成效。他们的结论是“之花未必只结之果”。如何看待捐纳的客观作用,这的确是一个有待重新探讨的问题。
围绕清末和官制,李文杰从传统君相关系的角度,对清末倡设责任内阁制的成败、过程和原因做了考察,认为清末预备立宪之初提出的责任内阁,一定程度上与前代宰相制度吻合,正是清朝祖制力图防范的权臣之弊,难以得到朝野的广泛认同,成为丙午中责任内阁方案搁浅的原因之一。在宣统帝继位后的监国摄政王体制下,军机大臣副署上谕、部院衙门议覆资政院已决事项的做法,引发了资政院对司法、行政两类是否并行,军机处是否负行政责任的疑问,进而无意中促成责任内阁在短期内筹组完毕,然重大人事任命、奏折程序、政务流程与原制度并无太大区别。武昌起义之后实行的第二次责任内阁制,则完全改变了原有的政务处理模式,内阁总理大臣由资政院推举,日常政务均由阁令发出,已具备了君主立宪制下责任内阁的主要特征。李振武对预备立宪时期督抚对立宪的认识及态度做了考察,认为地方督抚对筹备存在三种态度:热心、消极抵制及态度复杂而无法明确归类,这些态度影响了预备立宪的实施成效,包括督抚在内的清朝者看中的是外在的所谓“强国”功能,对的本质缺乏正确的认知。崔志海对1901-1905年间清的行政机构和吏治做了考察,认为比较而言,前一收到了比较立竿见影的效果,打破了中国传统六部行政体制,迎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为1906年预备立宪期间的官制做了准备;后一则鉴于吏治的和弊端具有制度性根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害,没有取得前一那样的效果。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这一时期清的及其用心,将这一时期清的以“”冠之。对于清末各项我们要以发展和联系的观点,长时段地、综合地加以考察。
在晚清中央行政机构研究领域,有两位年青学者分别就晚清外交机构做了比较系统研究。蔡振丰的著作《晚清外务部之研究》除绪论与结论之外,共分四章,探讨了清末外交机构变革与外务部成立,外务部的组织、人事与经费,出使制度与地方交涉机构等问题,并将外务部发展分为早期(1901-1907)、中期(1907-1909)和晚期(1909-1911)三个阶段,分别以奕劻与瞿鸿禨、吕海寰与袁世凯、梁敦彦与邹嘉来为代表人物。作者认为外务部尽管只存在了短短10年,却完成了由总署向专业外交机构的转变,对于整体中国外交而言,具承先启后的重要作用。李文杰的论著则从清代档案中钩稽总理衙门、外务部及驻外官员的履历资料,考察其出身、选任、升迁、去向、群体演进等系列问题,构建并展现出晚清外交人员从起源、发展到所谓“职业化”群体形成的全过程,认为晚清总理衙门、外务部与初年在人事关系上一脉相承,但随时代变迁、制度因革,其官员来源与结构有着巨大差异。
在地方行政机构与制度研究领域,县级行政机构的研究继续受到学界特别重视,发表了许多较有学术价值的论著。其中,魏光奇的著作《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利用详实史料,对清代州县体制、治理结构、任职制度、衙署组织、职能、财政做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和论述,并以最后两章的篇幅对清代州县制度的特征及缺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可说是近年国内学界研究清代州县制度的一部代表作。魏光奇的另一部著作《清代县制和财集》则收录了作者已发表的相关25篇论文,除4篇论文外,其余都涉及清代县制与财政等问题,诸如《清代州县治理结构述要》、《清代州县的“主奴集团”——透视“秦制”的根本特征》、《清代督抚监司监察制度的异化》、《清代州县官任职制度探析——附论中国传统中的地方行政首脑制约》、《清代“乡地”制度考略》、《清代州县财政探析》等。蔡东洲等著《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研究》利用现藏于四川省南充市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对南部县级的管理活动进行的个案研究,涉及县衙设置、基层组织、文教机构和民间婚姻等专题,时间涉及顺治十三年(1656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为研究清代县级及基层管理和运作提供了一个缩影。
在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中,除县级行政机构外,布政使和按察使上承督抚下启道员,分管一省行政、司法事务,在地方行政事务的处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既往缺乏系统研究,苗月宁的著作《清代两司行政研究》共分六章,既对清代布政使、按察使两司的基本职掌、地位以及两司与督抚和道员的行政关系做了考察,并对咸同及以后两司的某些军事、外交职能和地位的变化也做了有益的探讨,弥补了既往研究之不足。
在清末地方官制研究领域,关晓红的《从幕府到职官:清季外官制的转型与困扰》代表了学界在该研究领域的最新。该著以专题史研究形式,共分九章,系统考察了清季外官制的历程,内容涉及改制前的外官制、直省官制的渐变、外官改制的酝酿与定案、试办外官改制、督抚衙门幕职分科治事、设立直省会议厅、裁并局所与改设三司两道、府厅州县改制、直省公费与行政经费、外官制的再调整。最后对清末地方官制的意义和影响做了分析,指出清末地方官制将原来“内外相维”格局改为上下贯注,是近代中国政体转型的重要内容,总体目标是仿效,由君主向君主立宪制过渡。可是改制反而导致秩序严重失范,社会矛盾急剧尖锐,反而加速清廷的。刘伟、彭剑、肖志等著《清季外官制研究》共分为七章,也对清末地方官制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内容涉及立宪改官-清季外官制的启动、省级行政机构、直省谘议局的成立、直省司法体制变动、道府州县行政改制、地方自治制度的施行、外官管理制度的变动,最后就清末地方官制和困境做了分析。
在过去十年里,晚清法制史研究也是学界的一个热点。以发表的论文来说,有的以大理院司法文书为中心,通过对晚清大理院司法实践中的实体法律渊源及其适用方法的具体考察和研究,法律近代化在清末中央司法实践中的历史进程。有的对清末提法使的设立过程及其在晚制和法制中的意义做了较为具体的考察和分析,强调提法使作为承上启下衔接司法与行政的枢纽机构,在清廷法制的制度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有的对清代自新所的演变做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清代自新所的流变说明“晚清狱制转型并非仅为新式狱制的简单移植”。有的通过对清刑律中与妾有关条法的考察,探讨妇女地位的复杂性,提出考察妇女在家族内地位时,起作用的并不只是社会性别,还有阶级与辈份等诸种因素。有的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县官对女性当事人的裁决和妇女对县官的回应及互动两个角度,对清代嘉道时期下层妇女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意识做了有益探讨。有的对清末女监制度的改良及其存在的不足做了具体考论,认为清末女监改良虽然因条件所限,收效甚微,但这些司法无疑给犯罪女性提供了更多宽宥的机会,为推动近代法制的发展以及妇女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的根据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对清代地方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和途径提出自己的看法,强调由于各种原因,民间社会对纠纷的调解是有限而不是万能的,事实上相当多的民事纠纷仍然是诉诸衙门。有的对1870-1905年间废除运动做了考察,认为《申报》作为现代新兴,得社会风气之先,对不断提出严厉并率先提出废除的主张。1905年4月经过修订法律大臣,清最终从制度上废除了。但在废除后,欲在中国建立一套全新的司法审判和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有的考察了清末首批司的产生、基本结构和特点,认为光绪三十二年清设立大理院,中国新式司由此产生;宣统二年全国规模的司考试,大批法政人员加入司队伍。新式司多半由传统的刑官,候选、候补等官员转变而来,实际上更多的是“新人不新”、“旧人不旧”,其中不少人还成为者,以此剖析了中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人员的承续、,以及变与不变的共生过程。有的对清末法制习惯调查活动做了考察,认为此项调查不仅是清末法制的重要内容,亦是传统中国在“东渐”的法律近代化过程中,国家在立法实践层面重视本土法律资源,并对其进行全面整理、利用的一次努力与尝试。
这一时期学界对晚清法制史的重视还体现在出版了多部学术著作。其中,李典蓉的《清朝京控制度研究》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五章,就京控制度的渊源、形成,以及审理机构、诉讼程序和运作,京控盛行的原因,州县司法的弊端与京控盛行的关系,地方上的生监、讼师与京控者的关系,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京控中的不同待遇等方面,对京控制度作了全面详细的研究。陈兆肆的《清代私牢研究》在梳理清代的有关律例条文的基础之上,首先介绍了清代私牢的各种类型及时空分布,进而重点探讨衙役等群体如何协同运作私牢以达到逐权济私的目的,以及清廷、地方官幕对私牢的态度及具体治理措施,最后阐述了清代传统私牢与清末狱制改良之间既断裂又承继的双重关联,指出清代私牢周围大量边缘利益群体是其长期大量存在的重要推手,不同主体围绕各自的权与利不断竞争与,使私牢规则呈现多元化图景。王云红的《清代流放制度研究》除绪论和余论外,共分七章,以丰富翔实的档案资料,从制度层面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清代的流放类型、流放法规、流放对象以及流放地点的选择等问题,比较清晰地勾勒出清代流放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格局,了清代流放类型的多样性、流放法规的复杂性、流放对象的普遍性以及流放制度的种种弊端,以及流放制度在清末法制中如何在内外冲击下终结。吕虹的《清代司法检验制度研究》除导论和结论外,共分五章,分别就清代司法检验之历史溯源、清代司法检验规则体系的构建、清代司法检验的取证技术、清代司法检验的认定与运用,分别做了考察和论述,最后就清代司法检验制度利弊得失做了分析。谢蔚的《晚清法部研究》共分七章,就晚清法部的成立与清末法制做了系统考察。其中,前三章分别探讨了法部的建立、法部的人事制度及法部的职能、运作与终结,认为清末刑部改成法部,专掌司法行政,其成立、内部机构、人事制度、决策制度和各项新职能的实现,都体现了“新旧兼营”的职能性特点,展现了中央司法行政机构从传统向近代的过渡转型。后四章具体考察法部在创办京师各级审判厅、推进地方司法、推动教育和狱政、加强司法人员管理与推进新式审判等四个方面的举措及实践,认为这些变革使中国两千多年来行政官兼掌司法的体制开始转变为司法权、行分开,为司法体制奠定了基础,甚而影响到我们今天司法的某些司法制度。
这一时期学界对晚清法制史研究的深入,还进一步体现在出版了一些根据案例撰写的法制史著作。如徐忠明、杜金的著作《谁是真凶——清代命案的法律分析》,以清季发生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春阿氏杀夫案、三牌楼冤案等三起命案、疑案与冤案为样本,着力其中的重重黑幕,进而分析和解读这些案件最终得以的各种因素——司法、司法技艺及社会网络的隐秘故事,由此勾勒中国式的“超越合理怀疑”的独特意义与程序结构、清代中国的司法制度及其运作实践、清代命案的驳审程序及其特点、审理死刑“疑难案件”的法律制度与操作技艺等。吴佩林的《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利用清代四川《南部档案》,结合四川《巴县档案》、《宝坻档案》、《淡新档案》、四川《冕宁档案》、浙江《黄岩档案》、浙江《龙泉档案》等清代州县档案以及文献、清末诉讼习惯调查报告、田野调查等资料,依次考察了基层社会的秩序规范和纠纷解决,以及纠纷闹上衙门之后的一系列法律活动,并在这个过程中探究了特殊人群的诉讼及衙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思,着重阐释了和民间两个法律体系对民间细故纠纷解决的特征,就清代县域(基层社会与县衙)民事纠纷及法律秩序进行了精细而又深入的研究。魏道明的《秩序与情感的冲突:解读清代的亲属相犯案件》在归纳总结一千余例清代亲属相犯案件起因的基础上,概括分析了导致亲属相犯频频发生的一般原因。作者认为,传统伦理与法律在调整亲属关系时,忽略了亲属间的情感需求而过分强调伦常秩序,以秩序取代亲情,亲属间的关系全部被构建为尊卑或上下的纵向关系,严重了亲属间原有的信任、互爱关系,使得亲属关系为关系,亲属之间密而不亲,矛盾纠纷难以化解且容易升格为刑事案件,亲属相犯因此而处于失控的状态。该著可谓是该研究领域一部填补空白之作。
科举制和晚清教育制度也是过去10年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就发表的论文来说,有的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朱批奏折”和“录副奏折”为主要材料,结合其他文献,就清代举挑的次数与频率做了详尽考辨和分析,纠正了以前一些不准确的说法,颇具学术价值。有的对晚清捐输乡试广额导致各省乡试中额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的现象做了考察和分析,指出晚清平均每届乡试取中捐输广额179名,增幅达14.3%,不仅抵消了乾隆九年定制各省乡试中额时削减的额数,且使实际乡试中额超过清初制定的清代最高乡试解额标准。同时,它还为清廷筹集军费1.5亿两,占咸同年间军费总支出的1/4。此中透露出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中央主动放权给地方的一面,而非既有研究强调的中央对地方扩权的被动承认和接受。有的的透过对清代科举官卷制度的考察,官卷制度在科场秩序和平民考生权益中所起的积极作用,颇有现实意义。有的就清末立停科举制过程及其后果进行重新考察和分析,认为在张百熙、端方、袁世凯等人的推动下,清采取断然措施,终结科举制,但也遗留诸多问题。有的考察了科举与诏开进士馆的关系,认为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诏开进士馆是翰林院及新进士培养与任用层面的重要,是在最高层调适科举与学堂关系的关键步骤,既与辛丑科举考试新章相配套,共同构成科举改制的主要内容,又蕴涵着抑科举而扬学堂的深意,因而在科举改制中具有标示风向的意义。有的对光绪癸卯年(1903)经济特科的缘起、进展、考试内容、社会影响,被保举者的出身、官阶、年龄、教育状况、地域分布、成分等做了系统而深入的考察,指出参加癸卯特科保和殿初试实际到场者仅186人,应试率仅及一半,最终录取者仅27人,成为清朝特科史上“最失士心”的一科。有的根据学部向朝廷进呈三次教育统计图表时先后呈递的三道奏折,对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1907-1909)全国新式学堂、学生的数量重新做了考订,具体如下:光绪三十三年,有学生1024988人,学堂36003处;光绪三十四年,有学生1300739人,学堂42696处;宣统元年,有学生1639641人,学堂52921处。
这一时期学界在科举制和近代教育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更主要还体现在出版了多部比较有学术质量的著作上。其中,李世愉和合著的《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对有清一代科举制度的定制、发展、变化以及影响做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内容包括对“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等清代科举考试的几个不同阶段的论述,并探析了各阶段考试资格要求、考试组织等制度,另对“贡院与科场经费”、“考试文体及缮卷、阅卷条规”、“室、八旗之科举”、“武举”、“制科”、“落第政策”、“科举的废除”以及“清代科举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亦分别做了专门论述,是近年国内学界研究晚清科举制的一部综合性著作。林上洪的《清代科举人物师承研究》共设五章,以《清代朱卷集成》中的会试卷履历为主要资料来源,辅以若干乡试履历及其他史料,运用文献法、统计法和比较法进行研究,呈现出清代科举人物师承、教育和考试的概貌,并分析了师承与科举成绩和社会流动的关系,挖掘出以往未被重视的朱卷履历师承记录的重大文献价值和学术价值,对科举流动现象提出教育学视角的新解释,在清代科举制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补白意义。
关于清末科举改制研究,关晓红的著作《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在充分挖掘史料特别是使用大量史料的基础上,将科举停废与晚清整个社会变革联系起来考察,既对清末科举制从改到废的过程及善后措施做了深入的考察和论述,同时对中国士绅对废科举的反应及废科举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影响也做了深入的探讨,代表了近年国内这方面的最新研究。刘绍春的《晚清科举制的废除与育的兴起》从晚清、经济、文化教育、人才观的演变及新旧斗争的角度,探索了科举制无法与育相融合乃至最终被历史淘汰的必然命运,深入分析了科举制过程中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纠结,并对科举制废除以后对教育的影响以及时期考试制度的重建等做了考察和反思。韩策的《科举改制与最后的进士》从科举改章和开进士馆“两条脉络”出发,详细探讨了科举改制的流变、论证与决策的过程,并将科举改制置于癸卯、甲辰会试和进士新学教育的实际运行中其利弊得失,进而讨论癸卯、甲辰进士群体在废科举、预备立宪、从帝制到等时代剧变下的浮沉进退与流风遗韵。曹南屏的《阅读变迁与知识转型》从出版史、书籍史与阅读史等角度,重新审视近代中国科举制度的革废与教育体制的转型,共设五章,内容依次为“清代科举的知识规划、考试实践与士子群体的知识养成”“坊肆、名家与士子——晚清科举考试用畅销书”“学问与世变——晚清中国实学观的演变与知识取向的转折”“新政的生意——清末科举改制与出版市场”“‘再生产’的难局——科举改制后的考试内容、出版市场与读书人群体”,晚清时期科举考试用书的出版与流通与科举改废及新式学堂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上四部著作可谓各有秋千,互为补充,极大深化了对清末科举改制的研究。
此外,左松涛的《近代中国的私塾与学堂之争》在广泛征引方志、档案、年谱、日记、回忆录、文集和报刊等史料基础上,共分五章,依次考察了私塾概念在近代中国的演生过程、科举停废前的清代民间旧式教育,以及清末到所发生的私塾与学校长期的纠缠竞争,重现了有关近代中国私塾与学堂之争的诸多重要史实,了中国本土教育体系和外来新式教育制度各有其长短得失。其中,该著第二、三两章为晚清部分内容。安东强的《清代学政规制与皇权体制》共设五章,依次以“学政设置与用意”“学政的定位与履职”“咸同兵燹与学政地位”“变通学能”“学政改制与裁撤”为题,比较系统考察了清代学政的职能、地位的升降、规制的调整及与清代官制体制的关系。
纵观过去十年国内晚清史研究,一方面呈现出回归清史学科的势头,在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史和现代化史主题之外开辟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成绩喜人。并且,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许多新都出自青年学者之手,展现了新一代青年才俊的学术风采。但另一方面,晚清史研究也存在不平衡性,比较而言,学者的学术兴趣更多放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及之后的这一时段历史,对1894年之前历史的研究相对薄弱。再者,一个新的的晚清史学科体系尚有待建立,且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