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总结> 文章内容

两位司长解读电视剧和网络视听政策全是业界最热门话题!

※发布时间:2017-11-10 21:21: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年度大会暨第十一届全国电视制片业十佳颁大会上,国家新闻出版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分别做了主题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就并详细解读了电视剧、网络剧领域相关管理细则。

  主题报告中,毛羽司长对电视剧创作误区、宣传管理、题材审查标准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细致阐释。罗建辉司长对

  年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中涉及到的有关加强网络视听原创节目管理政策沿革进行了脉络梳理和规范明确。

  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网络剧备案、审查标准,以及重点题材、重点项目的范围划定,在两位司长的主题报告中都得到了明确的解释和回答。

  333部,14867集,跟2015年相比,电视剧的部数集数都略有下降,这既与电视剧供给侧有关,也是电视剧制作生产质量门槛和观众需求进一步提高使然。经过几年资本过热以后,投资日益趋于冷静,回归,电视剧产业的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在不断的提升,同时,电视剧的投资体量显著放大,创作类型逐步拓宽,品质追求成为自身的关键,电视网络平台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我们把今年确定为内容品质提高年,围绕着内容品质的提高,提出八个字,就是价值、文化、品质和创新。

  对于近两年火热的IP改编剧,毛羽表示,大家都在说IP,IP再好,要想把它转换成电视剧也要有符合大众需求的核心的价值观,要有吸引人的故事,要有个性化的人物,人物情感的挖掘深度,以及对矛盾冲突的刻画发展,这些都是电视剧创作的基本规律,需要我们去。同时,优秀的电视剧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市场的,需要更好的行业自律。“

  毛羽司长同时提到不久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签署了一份关于抵制收视率做假的自律承诺书。

  ”“所以,这样的承诺不仅是向社会表明态度,接受监督,而且这个承诺里面我看还有具体的措施,比如说承诺里面申明,今后协会的会员单位,参与收视率做假,一经查实立即列入企业的信用,通报全行业,情节严重的依据协会的章程给予会籍的处分,并报告主管部门取消其电视剧制作和发行的资质。我们觉得这样的就比一个单纯的申明要好。

  为了规范好市场,他表示,电视剧司将会在赋予的行政范围内依法行政,同时也要求行业协会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做好份内的工作,希望行业协会进一步树立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意识,把行业组织建设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更好的发挥协会在桥梁纽带、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学术研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为电视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力量。

  二是在塑造正面人物时,过多描写英雄的缺陷来显示所为人物性格的真实,英雄立场含糊,行为草莽,一身坏毛病。

  毛羽表示,电视剧更应该符合大众价值观,这些突出问题和不良倾向都反映出部分电视剧制作机构和从业人员本身创作态度不够严肃认真以及为了赶周期粗制滥造、敷衍了事的基础性问题。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表示,与创作群众的期待、与整个行业快速发展的态势相比,网络视听内容生产,仍有不小的差距。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前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素材还存在跟风模仿、把关不严、低俗倾向等突出问题。2016

  150多部内容存在违规的网络剧、网络电影遭到了下架处理。而问题也主要集中在题材以及价值观导向上。具体说来,就是:一是跟风模仿,蹭IP

  二是存在部分题材把关能力不足的现象,去年网络剧兴起了题材的热潮,在情节设计上,人物塑造上有些的实际,不符合人民的价值观,甚至有违反的纪律以及过度表现。

  三是存在有些剧主题导向主流价值观的现象,比如说部分校园题材的网络剧,没有展现广大青年学生在校园里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没有展现青年人朝气蓬勃的面貌,反而聚焦到师生恋、、拜金主义等等。

  了基本价值的判断和艺术,完全以三俗为主,有的剧经典,有的剧毫无逻辑、历史,有的剧调侃民族,也有的是在聘请总局明令要求不能出镜的丑闻演员。

  五是存在节目素材管理不善的问题。有些机构对节目素材管理很不严格,制作节目过程中裁剪的不适合的内容反而通过短视频等形式大量,造成不良影响。

  “这里面有管理不善的问题,也不排除各种机构搞恶意营销。素材管理不善导致正片不能播的情况也有发生,请大家注意。

  首先,是进一步加强了电视剧的购播工作的管理,规范购播行为,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单纯以明星论价,拍摄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强调重申了电视剧购播评价体系,要求以总局《关于建立电视剧综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指导,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以品质评价为核心,实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分析。

  《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剧购播机构,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不得在电视剧购播工作中指定明星演员、划定明星演员的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的标准,尤其要求的频道要率先示范、严格执行。

  对于电视剧的宣传也要求各级机构要突出电视剧的思想内容、艺术风格、制作品质以及主创团队的共同参与,不得过度炒作明星演员。

  要求电视剧宣传活动中有关的文字、海报、宣传片以及片花等宣传物料,不得违反电视剧内容管理中不得载有的内容,已经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宣传物料中不得载有发行许可证版本之外的内容,同时也要求各个机构不得以所谓的“

  ”,“未删减版”以及“被删片段”来作为一个概念来进行炒作。同时,还要求电视剧时应在每一集电视剧剧目出现的画面中,用字体清晰、大小合适的简体字在画幅显著的横向分两行表明电视剧行政许可的发证机关和发行许可证的证号,从而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

  虽然是样片的管理与存档方面的工作,但是该项制度督促全国省级管理部门,认真审查内容职责,对于总局强化电视剧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也意味着总局的管理进一步迈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月,针对部分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存在着把关不严、价值识别导向出现偏差、一些内容低俗、话题设计不当等问题,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和管理。这一《通知》延续并补充完善了2012

  7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和2014年初《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报告中,罗建辉司长结合三个《通知》阐释了网络文创视频节目管理的新要求以及如何理解、掌握这些新要求。其中,有关备案管理的新要求被着重强调。

  在最新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视听节目网站要主动将重点网络原创节目的名称、制作机构、题材、时长,以及不少于

  300字的思想内涵阐释等信息,在创作规划阶段通过“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罗建辉司长表示,之前网络电影管理都是成片备案,现在备案管理分两步走,提升到了重点节目创作规范阶段,对重点网络文创节目创作规范阶段实行备案管理。

  在《通知》中,对需要备案的重点节目也有明确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及用于网络首发的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和文艺(综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为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万元的网络剧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自愿备案的其他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虽然重点节目规划备案目前不是强制性要求,文件里明确指出是主动备案,我认为这对于制作机构和网站都是有利的,对管理部门来说我们可以更全面的了解掌握节目的创作情况,如果在节目的创作规范阶段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前和网站和制作机构联系沟通,对制作机构来说,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大的问题,不要等到一部剧拍完了上线了监管发生问题叫停,这都是我们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后果。

  加强沟通交流,同时要求各网站要特别加强节目播前的最后一道审核。此外,总局组建了网络视频节目专家组,鼓励网站从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对网站和视频节目进行播前评议和把关,确保没问题。“事后

  进一步加强节目内容的监看监管,对重点网络原创视频节目进行内容抽查,越是重点节目,越要加大抽查的频率;加大重大违规和屡改屡犯问题的处罚力度。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