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集已有,自动回复里取哦。”常刷微博的人想必都看见过这句话。一部影视剧刚面世,就会有人在相关微博里声称无偿分享视频资源,只需要点赞或私信,这就是传说中的“资源党”。那么,他们的资源从哪儿来,能赚多少钱,怎么赚钱?这些行为又是否?
《芳华》《妖猫传》《琅琊榜之风起长林》《明星大侦探》,这是当下最热门的影视剧和综艺节目,也成为“资源党”们推销的主要内容。
记者私信了一名声称可以提供资源的博主A,她告诉记者,要加微信,备注剧名即可秒发资源。添加后,记者很快收到这名博主的资源链接,不过对方表示,首次拿资源红包可以随意,但之后再拿则是“单部5块,两部8.88块,多部可优惠。”
博主A告诉记者,她这里资源很全,想要看什么剧都可以来找她,而且她的老客户很多,不用担心跑的问题。在对方的朋友圈封面处,还有“咨询代理”的说明。对方告诉记者,这是“微影”代理,成为代理会员后,既可以看剧,还可以赚钱。她声称,昨天一天就赚了200多。而代理则需要交198元的代理费,成为会员后,会有专人培训,包括怎么找剧,怎么卖剧,怎么吸引客源等。
那么,资源又从哪儿来?对方称,成为会员后记者会被拉到一个资源群里,资源群会每天更新资源,并由专门团队来运作,不过对方并不肯透露所谓的团队究竟是什么。对方还表示,自己也可以搜索资源,团队会提供搜索资源的渠道,如一些资源搜索引擎等。
除了视频资源之外,对方还给记者推荐一种影视会员的代理,比如某视频网站的影视会员需要30块钱一个月,在她这儿买只需一半不到的价格,代理费则是38元。
博主A表示,自己都是单独发送资源,从不在网上公资源链接。而另一种“资源党”则不同,他们的根据地主要在微博上。“这也是微影,只是每个人目的不同。”博主A坦言。
“每晚八点开始更新资源,到点来收,等第二天早上九点,我会再补一次。”资源博主B在置顶微博上如此写道。凭借及时的更新和免费提供资源的服务,博主B已经积累了8万多的粉丝。不过最近,她开始将粉丝引导到小号,大号内容则改发娱乐信息。在她的简介一栏,则写着“想当一个营销号”。同时,她还开设了一个微信号,提供整理好的影视资源,并专门设置商务合作入口。不过目前,不管从微博粉丝数还是微信阅读量来看,要成为一个营销号,她要走的还很长。
博主A曾表示,卖资源比较简单,只要发发链接、收收红包就行了,这看似“轻松”的赚钱门也吸引了一些人参与。不过,事实上,赚钱可没那么容易。一名匿名网友表示,自己本来想赚点零花钱,所以就做了微影,但是在交了代理费、打了广告之后,还没回本就被屏蔽了,赚钱更是无望。
由于门槛较低,微影也引来不少乱象。一部剧刚播两集,就有人声称有全集资源,这种时常发生。有的则收了钱不给资源,更甚者还会稍有不合就开骂。有网友称,曾加了一个“资源党”,但最后没买删了对方,对方便换着微信号来骂他,带来不少困扰。
“电影电视剧作品,均是受到中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任何人未经影视剧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信息网络上进行,无论是通过微信、网站、网盘还是其他任何形式,均可能涉嫌构成著作权。”针对此现象,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华对记者表示,著作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伟华律师称,影视剧的人如果起诉擅自、分享影视剧作品的行为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经济赔偿等。
同时,著作权行政主管机关也可以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违法所得、罚款等。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依据我国《刑法》关于著作权罪的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网络视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各方对网络视频版权的也日益增强。2017年,影视作品版权被列入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通过网盘分享、聚合盗链、应用程序、微博微信、论坛社区等方式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也成为集中整治的内容之一。
李伟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最高院、最高检的司释,如果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分享、他人影视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人民币三万以上即可被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