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拍一部唐朝片,男主角不选李白那就是瞎了狗眼。李白是多么具有cult片气质的诗人哪,人家不仅是才华过剩到疑似外星人的诗仙,还是资深酒鬼、懂法术的注册、排名全国第二的剑客、热爱打群架的古惑仔、乱烧钱的败家子、吃喝嫖赌俱全的浪荡鬼。里他吃得开,和当红男诗人一一搞暧昧,上有一票兄弟,和贵妃都曾迷恋他,在隐士圈内他也是大红人。原来,李白就是一个会写诗的韦小宝啊。
混血儿加入画面从一个唐朝正太的跑酷开始。
他叫魏颢,李白的职业粉丝,唐朝版杨丽娟,长期自费李白。
别的粉丝都是参加旅行社组团包机游,李白走到哪里,哪里的酒店房价就暴涨(李白就是一个活体旅游胜地,凭他一个人就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搞得翰林院的经济学院士光是研究因为他而产生的经济学现象,就累到)。魏颢偏偏不合群,搞什么追星自助行—人家是公子哥,人生唯一困扰就是钱太多,乘私人飞机、开游艇、驾跑车一狂追。
他不愧是史上最衰的狂。成都、江陵、洞庭、庐山、金陵
每到一处,就得到消息,李白刚刚走。魏颢仰天长啸:卫星定位系统啊,你早点发明会死啊!
魏颢不信邪,追到浙江的天台山,还是没见到李白,他的抑郁症都快发作了。他夜观星象,,决定以后再不干追星这种呕心沥血的正事了,要听妈妈的话,做一个游手好闲、没心没肺的“富二代”。
从江南返回江北,回到广陵,也就是扬州—那里之发达,相当于今天的性都啊,是李白的最爱。终于,在广陵某当红夜店排队上厕所时,魏颢见到了传说中的天皇巨星李白,顿时热泪盈眶。
眼前的李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或时束带,风流酝籍”。目光炯炯,张嘴就有猛虎之势,扎上,风流范儿就出来啦。很明显,李白就是一猛男,喝高了之后,深邃的桃花眼更是频频放电,方圆一公里之内的活物,无不受其强大的影响。
魏颢这样一个直男,差点就被李白这一双电眼活活掰弯。
没办法,李白是混血儿—混血儿就是整容机构最讨厌的族群呀,都长他们那样,整容医院还混个屁!
作为生活在四川的俄罗斯移民李白(李白生于碎叶,就是现在的吉尔吉斯国),小时候长得就很萌,经常给童装品牌代言,赚了模特费就拿去买弹弓和玩具,倾向。
私塾里,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其他小朋友都写当朝廷命官、当盐商、当地主,而李白认真地写道:我要混,当侠客。
老师批注:金庸小说看多了。
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就有一段介绍:“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二十而怀纵横之策,欲遍干诸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虽身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所至尚意气,重然诺,轻财好施,常为人急而不敢自为。尝游扬州时,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懂了吧?人家李白从小就想当古惑仔,15岁学武功,20岁立志称霸江湖。于是跟亲友saygoodbye之后,离开四川,拿把剑就去道上混了。
虽然身高不足1米7,但是重义气,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烧钱,在扬州混帮派,不到一年就花了30多万,只要看到道上兄弟落难就忍不住赞助人家一把啊—等一下,这段是讲《上海滩》中的许文强还是《古惑仔》中的陈浩南?
当初在四川,还是小混混的时候,李白就“手刃数人”。这不奇怪,李白的梦想,就是成为他的《侠客行》里那位“赵客”,单枪匹马杀入闹市,砍瓜切菜般,十步之内,谁挡谁死。杀完了,拍拍走人。
离开四川时,李白还带了个叫吴指南的小弟,准备去长安参加全国诗歌大赛。到了湖北洞庭湖一带时,跟当地火并,吴指南被乱棍,李白哭到两眼飙血。为吴指南的尸体不被老虎吃掉,李白还打了几只虎—虽然动物协会举行了两次反打虎,他还是直接当选了年度“唐朝”十大人物之一。他的两大名言“我是天才我怕谁”(天生我材必有用)、“就是不差钱”(千金散尽还复来),当仁不让地成为年度最牛逼语录,新周刊新锐榜盛情邀他领。
李白才没空去参加颁礼。他用刀把吴指南尸骨上的筋肉刮干净,用布裹起来,背着前往湖北吴指南的老家,准备将他安葬。李白一身白衣,骑着骏美的白马,飘逸出尘,宛若—背上背着骷髅版吴指南。
兄弟被砍死了,李白决定发愤图强,拜大唐首席剑客裴旻为师,苦学剑术,学成之后才能对道上兄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帮派核心竞争力。
业余时间,就从事青年古惑仔最喜爱的娱乐休闲—斗鸡(据说老年古惑仔都热爱化学,集体炼丹)。在国际都市大梁(开封),李白带着兄弟们,“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里,在斯须”。交代得清楚吧?无非就是搞点啦、烧钱啦之类的“常规”娱乐。李白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就写了,他和一帮兄弟专门成立了斗鸡俱乐部,风头太盛,招惹了长安北门一帮,械斗时,李白这方寡不敌众,眼看小命不保,幸亏陆调生猛,杀出一条血,打110请叔叔出面,平息了这场街头。唉,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这剧情,这腔调,像不像昆汀的《低俗小说》或是盖里奇的《偷蒙》?
大诗人判几年
据说唐朝大哥的选拔有两大标准:第一,诗要写得好;第二,情史必须丰富曲折且狗血,最好能写成一部琼瑶剧,最差也得上过《知音》封面。李白的情场业绩彪悍哪,婚恋状况不是上情感的层面,而是上《长安日报》或《三秦都市报》头版—为什么?李白四舍五入也算皇亲国戚呀。李白结了三次婚,他的征婚广告很低调很朴素,对象要求:不一定非要是公主,国家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也可以凑合。他三个老婆,有两个都是前宰相的孙女。
第一个老婆是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许家是名门望族,身为商人之子的李白只能上门入赘。最开始李白挺乖巧,假扮黄药师,人家隐居桃花岛,他就隐居桃花岩,位于湖北安陆。他在那儿建了石头房屋,种点有机蔬菜,和一帮狐朋狗党写写诗、喝喝酒、打打架,日子过得很低碳。
本来,作为半个外国人,李白也不太在乎入赘是否伤了大男人的自尊,可是,上成天登些“前宰相孙女下嫁小混混”“文坛新秀李白吃软饭”等花边新闻,李白也难免有些不爽。他开始频繁在外面鬼混,一边带领兄弟游山玩水,一边到处找引荐自己步入。
这场婚姻维系了10年,以许氏去世而告终。
接着,李白赶时髦,玩起了非法同居,对象是一位来历不明的刘氏。
这女人猛啊,简直是从《非诚勿扰》空运到唐朝的,对李白的才情、武功啊根本不屑一顾,她的人生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字:拿钱来!李白跟她说,亲爱的,你看我的新诗被国家级核心刊物选用了,诺贝尔文学都考虑给我提名哦。刘氏翻白眼,有金吗?没有就滚蛋。李白打电话报喜:宝贝,我今天和监察御史一起喝酒哦,他还夸我的诗写得牛逼。刘氏赠送他一打:少他妈废话,你连县令都没混上一个,你那些狗屁诗能折现吗?能买米吗?能换LV包包吗?
李白三升,好在也不用找律师签离婚协议。然后,他在山东娶了个当地女子,生了个儿子。这个老婆就是个打酱油的,没多久就去世了。
直到李白年近50,有天和几个兄弟去梁园玩,喝高了,诗兴大发,在一面墙上搞涂鸦创作,写了首《梁园吟》—多半还在这儿很率性地小便一番,闪人。
第二天,豪门千金氏过,看了这首诗,花痴指数满格,大笑三声。仆人吓坏了:小姐,发生何事?氏答:大诗人判几年?氏当即作了一个的决定—以身相许。梁园的清洁工来上班,一看墙上被乱涂乱画,气晕了,骂骂咧咧地准备擦掉。氏不愧是豪门千金,立马扔了张银票,黄金千两,说:不准擦,老娘买下这块墙壁了!
好巧,女士也是前宰相的孙女,不仅才貌双全,还和李白有着共同的爱好—。李白注册过,跟一批当红和隐士打得火热。后来,二人天天在一块儿炼丹、,氏玩high了,一头扎进深造去了,李白则应玉真公主邀请,住道观去了。唐朝的公主们有个另类爱好,就是在道观里和文艺男青年搞沙龙,勤奋地绯闻。
李白最羡慕的古人,就是南朝谢安,此人带着一票娇嫩小去隐居,多雅致的生活方式啊。而最让李白动心的,是“金陵子”。在南京酒吧街上,李白和一个邂逅,电光石火。对方坐着宝马牌轿子,掀起帘子,直接说,我在前面那家最豪华的等你。李白去了。“葡萄酒,金叵罗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李白点了进口葡萄酒,喝呀喝呀,咦,这怎么醉到我怀里来了呢?好吧,才知道我的厉害。
梦中情人是孟?
据说,李白和王维因为玉真公主而争风吃醋,搞到,但更靠谱的传闻是,李白和王维争的不是玉真公主,而是另一位大诗人,孟。
李白和孟?先别急着打我嘛。
那年李白同学28岁,还在文坛努力混脸熟呢,孟大叔已经40岁了,在文坛如日中天,还长得该死的好看,相当于唐朝版陈道明,简直是李白的梦中情人啊。李白怀着粉丝对偶像的仰慕,专程去鹿门山瞻仰孟,二人相见恨晚,一拍即合—搞不好李白日后回忆起这一天,还会吟唱那首风雅颂的歌曲—第一次偶然相逢,烟正蒙蒙,雨正蒙蒙
这两个人相约去武昌游玩—旅游这个词是很的,多少良家妇女、刚烈男子都因为它而贞操。李白和孟手拉着手,肩并着肩,花前、月下、吟诗、饮酒,好不快活。可是,一个月后,孟称有事必须去扬州,二人十八相送,在黄鹤楼话别。
那首红到生锈的诗我都不好意思引用了。问题是,你真的仔细体会过《送孟之广陵》中所蕴涵的千古痴情吗?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前两句是嗔怪:旧相好啊,你烟花三月去扬州那个花花世界,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后边是说:我站在楼上,目送你的背影,看着你和你的船变成小黑点,直至消失,我的视线模糊了,我的眼眶湿润了,我的声音哽咽了。狗日的长江,不懂事地流个屁呀,把的爱人都变没了。
想起那句动人的话:时间和月台会记得吗?我们曾是一对恋人。
我们在这里分别
送别的诗词,没有深厚的感情储备,没有刻骨铭心的哀怨,怎么可能如此煽情?
好吧,直到现在你仍可以说我是意淫。下面不来点猛的不行了。
这一别便是10年。
很多时候,你以为对那个人的感情已经淡了,直到再次见他,所有的感情就莫名其妙地原地复活了。其实感情没有变淡,只不过被折叠起来,等待再次打开。
这一次,李白已经懒得搞含蓄了,直接地,来了次情感总爆发。
《赠孟》: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第一句,不用解释了吧?吾爱孟夫子,外星人都能听懂吧?还有比这更的爱情宣言吗?
李白说,孟的风流倜傥,地球人都知道。年轻时不屑于,年老就在青松白云间隐居。(哇,孟此时都50岁了,李白同学啊,你口味真重,你娃就是传说中的年下攻?)你常常就着月色喝酒(那画面好勾人),迷恋花草树木也不愿国君。你的品格简直是高山仰止啊,我360度仰躺表示膜拜
这么啰唆,这么叽歪—你就直说“我拜倒在你的长袍下”不就完了嘛。
孟有没有接受这么强势的呢?这我就不敢乱说了,史料上没有记载。那些写史的家伙也是,懂不懂原则?时局变迁随便写写意思一下就行,狗血必须多来点,他们完全分不清轻重缓急嘛!
但即使是史料有限,也足以判断,孟的情史也是一团乱麻。先说这首可疑的诗吧,《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老相识要我去田园干什么?不是野战,绝对不是野战。“绿树村边合”也不是野合的合。可是,要以什么角度什么姿势什么体位,才能把青山看成斜的呢?(我是文盲嘛,不知道那要读xiá)“开轩面场圃”也绝对不是转换了场地,最后一句那点睛之笔“菊花”也绝对不是影射别的东西。OK,我很吧?
可是人家孟不想啊。以下这段猛料可是史书上的记录啊。
话说有一天,唐明皇想找王维要一幅字画,就亲自去王维家找他。
结果,王维的表情有点诡异啊,很不自在啊唐明皇觉得有古怪,靠,没看过《名侦探柯南》?
于是,唐明皇以专业侦探的,趴下来往床底一看,哇哦,王维你是魔术师啊,玩大变活人啊!
床底下是谁呢?大诗人孟啊。
如果孟和王维是的男男关系,不过是谈理想谈人生,那么,躲在床底下干吗?
我知道了!一定是他们童心未泯,玩躲猫猫游戏,对不对?
当然,也有人把这段掌故解读为,王维认为孟是布衣,不配面见圣上—甚至下结论说,王维嫉妒孟的才能,不肯举荐他,把二人的关系定位为有怨怼的友人。
其实历史上一直有个悬案,有专家还专门写论文探讨过—为什么李白和王维同年出生,又都在文学圈混,住过同样一些地方,游过同样一些景点,还有同样一些朋友,二人却连一首赠答诗都没有,仿佛并无交集,这也太古怪了。之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李白和王维二人因为玉真公主所以心存芥蒂,而后来又有专家考证,李白和玉真公主的绯闻是子虚乌有,因为李白住进玉真的道观时,玉真都50多岁了,李白再,也不至于像艾柯所写的《乃丽塔》那样,对老年女性下手。那么,李白和王维之间的,或许是他们共同的哥哥了。
不泡粉丝的偶像不是好偶像?
李白恨孟对他不忠,他发明的报复方式是,看谁绯闻男友多!
呃,读李白的诗,点说,真是处处埋伏着奸情哪。
想想那首《赠汪伦》吧。袁枚的《随园诗话》中有一段逸事,说:“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
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汪伦也是李白的死忠饭,为了哄李白来找他玩,投其所好,说家有十里桃花、万家酒店,李白那个花痴加酒鬼,就屁颠屁颠来了,一看却傻了眼:桃花是潭水的名字,万家是酒店的名字,你坑爹啊。不过,李白也没有白来,至少感受到这位铁杆粉丝对他的情深意重。所以对于李白,汪伦也就算个小型艳遇吧。
不泡粉丝的偶像不是好偶像。周润发、刘德华、郑少秋、韩寒的老婆不都是从粉丝转正的嘛。其实,李白对汪伦还算克制,对另一个死忠饭就直接多了。
岑勋,喜欢法,是个隐士—佛法和隐士都不妨碍人家追星啊。
跟魏颢一样,他走的是重口味狂线,从南阳追李白到嵩山,终于跟李白“勾搭”上了李白给他的诗,名字和内容都冗长到吓人。
《酬岑勋见寻就元丹丘对酒相待以诗见招》:黄鹤东南来,寄书写心曲。
倚松开其缄,忆我肠断续。
不以千里遥,命驾来相招。
中逢元丹丘,登岭宴碧霄。
对酒忽思我,长啸临清飙。
蹇予未相知,茫茫绿云垂。
俄然素书及,解此长渴饥。
策马望山月,途穷造阶墀。
喜兹一会面,若睹琼树枝。
忆君我远来,我欢方速至。
开颜酌美酒,乐极忽成醉。
我情既不浅,君意方亦深。
相知两相得,一顾轻千金。
且向山客笑,与君论素心。
不用翻译了吧,单用看,也能知道这是一首肉麻系情诗啊。
只是有一个问题,里面怎么还冒出个小三?元丹丘是谁?
呃,李白的另一个梦中情人。
李白跟他的相遇,实在太像网文了—武侠、言情、玄幻、穿越小说都适合一天,李白游嵩山,逍遥谷中,云环雾绕,浪漫无比,有一位翩翩佳公子,就在这云雾中时隐时现(有鬼啊!)—这场景,眼熟吧,不就是杨过遇到小龙女,段誉遇见王语嫣,李逍遥遇上赵灵儿吗?
这位长得像是从漫画(好吧,是)中穿越出来的花美男,穿着是流行度假风,头戴宽檐帽,身着麻质休闲长袍,脚蹬厚底云鞋—李白晕了,这不是在美国版《GQ》或《Esquire》上才能看到的极品潮男吗?
此时不搭讪,那不是吗?李白没话找话,冒充好奇宝宝:“Excuseme,你在挖什么呀?”那位公子走的是耍酷线,根本不看他,答:“菖蒲。”李白又问:“采菖蒲干吗?”公子答:“你是麻瓜吗?当然是延年益寿呀。”李白忍不住直奔主题了,说:“敢问公子能不能留个姓名、电话?”结果,那位公子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李白郁闷啊。当他还是正太时,去拜访文坛泰斗贺知章,那恋童癖就眼睛一亮,称赞他是“谪”。连李白都自己多少有点神仙气质,这下见到一个仙气更重的,而且泡不到,太有感了!
他四处打听,才知道这位公子还是“官二代”(真的不是意淫系网文吗?),将门之后,读书时候就成绩一流(入江直树?),中了举人,却懒得当官,到处旅游,兴趣就是收集菖蒲。李白听得口水直流,连写几首诗表达了对元丹丘(是灵魂!)的向往。
好心人在微博上爆料,说元丹丘最近住在一个沿悬崖而建的小木屋里。李白火速奔去,一跑啊跑(言情戏男主角固定动作嘛,请给个长镜头,谢谢),好不容易才赶到,结果,没有找到元公子。李白在木屋里住了好些天,元丹丘却一直没回来。我们的诗仙同学相思欲绝啊,再次言情剧男主角附体,写下小字条深情留言:“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过了好几天,元丹丘才回到木屋,看到小字条上的情话,问邻居这是谁写的呀。邻居说,哎呀,是大诗人李白啊,他说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呢—说完还意味深长地看了他几眼。元丹丘也开始找啊找啊找李白,两人捉迷藏似的,互相找了好些日子,才电光石火地重逢了。二人一同赏青树紫烟、松间明月。后来再加上一个岑勋,从此三个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还有好事者说李白和王昌龄、崔之、日本人晁衡都有过暧昧,分别有诗为证。只怕再考证下去,就只能写本《李白的绯闻男友们》了。
基本上,要是给唐朝诗人画一张关系图,有过暧昧的两人之间画一条线,可以想见,那线条会错综复杂到超越当今娱乐圈呢。
有同学举手说,你这文章叫《青春期李白的性与》,但明明都写到了李白50多岁的事呀。呃,在我看来,李白同学哪怕到了晚年,都还一直天真烂漫、意气用事,晚熟得就像一辈子都活在青春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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