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网站消息,市电视局近日发布《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二、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下载《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操作指南》获取。
三、请本市从事网络影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生产制作的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电视节目制作机构,认真填写《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登记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加盖本梦见杀人不见血单位公章后,成PDF和WORD两个版本(其中WORD版不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经我局审核确认后,将会以邮件形式向各制作机构发放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