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在文章中插入影视作品截图或剧照,这样的“图文并茂”手段要小心了。记者昨日获悉,多家自平台因为使用《花千骨》的剧照而收到了演员霍建华的侵权索赔律师函。让网友们心惊的是,网络中广泛流传的演员表情包是否涉嫌侵权呢?专业人士对此表示,私人聊天无关商业利益,使用表情包不侵权。
日前,微信号“贸易金融”因其转发的文章“资深金融从业人员告诉你:花千骨为什么选择白子画?”中包含多幅霍建华在大热影视剧《花千骨》中的剧照,而被后者以肖像权为由告上法庭,并索赔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损失和其它成本等开支。
该微信公号相关负责人李晓晨告诉记者,对簿公堂时,对方认为该微信号在文末附有该公号的简介图标,写着“专注于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和交易银行的平台”,有进行商业盈利的嫌疑。
对此,该微信号运营方感到颇为委屈,连续刊发文章“摊上事儿了,被霍建华告了是什么感觉?”、“霍建华,你我们了——写在双方对簿公堂后”为自己辩解,认为公号只是转载,并已及时将文章删除,且该公号并非金融机构,也没有在推广自己的产品。
针对对方的商业化质疑,李晓晨回应说,页面底部“专注于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及交易银行的平台”“WeMedia自联盟”以及贸易金融网顶部图片,只是微信内容及网站的固定模板,在每一个页面的底部都可以看到。经常使用微信的人都知道,这是大部分微信号和网站都会设置的模板。“、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证券网等微信号,均带有体现自身定位及属性的签名模板。”
“据我们了解,目前其它几家自平台也收到了霍建华方面委托的律所通知,赔偿费用很高,我们也很委屈。”李晓晨无奈地说,“如果这样侵权成立,以后在网上聊天再随便用尔康表情包,小心周杰就盯上你了!”
“只要是能和特定的人形成对应关系的形象都会涉及肖像权问题,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不仅包括普通的证件照片,还包括基于其形象的漫画形象、剧照等影视作品中的肖像。”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亚春告诉记者。
“微信公号未经许可,使用影视剧《花千骨》的剧照应该是构成侵权的,因为肖像权是人格权,具有人身属性,应当得到本人许可才能使用,不管是否公开都具有肖像权,都需要获得本人许可。而使用影视作品中的剧照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肖像权,还涉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常亚春说。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使用影视剧照还涉及版权,使用时需要获得肖像权人,也就是演员和影视制作方的双重许可,否则就构成了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微信号在文章中插入影视作品截图或剧照,只是让文章呈现更生动,并没有进行商业盈利,这样也涉及侵权吗?
对此,赵占领告诉记者,即使微信号并没有直接通过使用这些肖像来盈利,但客观上通过使用这些肖像增加了文章的阅读量和用户数,潜在的也增加了该号进行商业化盈利的机会。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还是构成了侵权。
关于影视作品侵权的案件,此前也有先例。2015年7月,满橙公司制作发布了《非诚勿扰3》涉案动画、动态表情及漫画图片并提供“非3QQ表情安装包下载”,动画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形象和画面配音均模仿了系列电影《非诚勿扰》,其中男主角“勤奋”网络动画形象特点包括光头高鼻梁、凹腮高颧骨,与葛优的脸部轮廓及面貌特征基本相同。涉案动画中植入了满橙大礼包字样以及网址,点击每一集标识在页面上出现优酷播放器界面,点击播放器播放键可进行播放。
演员葛优起诉该公司肖像权,最终,海淀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商业性使用个人肖像的行为了葛优的人身,判令被告刊登致歉函,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葛优25万元。
小S、雪姨的影视表情表示轻蔑或不屑,用《还珠格格》里咆哮情圣尔康的“大鼻孔”表示惊呆了,用“舞娘”蔡依林表示“抛媚眼”……在如今的网络聊天中,各类明星表情包的神配图不胜枚举,生动活泼还富有戏剧性,俨然已成为网络聊天的“标配”。
据雪姨表情包的制作者“食肉系小猴子”介绍,“当时就觉得吵架的时候,用上雪姨剧中‘真是一场好戏啊’,‘你真会给你自己脸上贴金’的表情特别贴切适合,胜过千言万语。那些表情也都只是视频截图罢了,并没有经过后期加工,结果所有人都没关注我在吵什么,只关心表情包,放到网上下载一扩散就红了。”
事实上,尔康、小S的表情包也基本上属于这种情况。“他们表情生动有趣,不仅省去了打字的麻烦,还很有戏剧效果。有时看到好玩的表情包还会立刻存起来。”上班族赵悦说。
记者了解到,仅在聊天中使用表情包不构成侵权,网友不用担心。赵占领律师介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的肖像。”由此可见,私人聊天无盈利目的,也不构成自公开的效果,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不过,也有律师提醒,发表情包不要超出正常私人聊天范畴,如果通过朋友圈的扩散效果恶意损害演员形象,也可能面临侵权诉讼。